文/《中国报道》记者 王焱
“辛辛苦苦分好的垃圾,会不会被垃圾车混在一起拉走,一起焚烧?”当将生活垃圾投入分类桶时,不少人心中都存有这样的疑问。加上多地垃圾焚烧厂出现“垃圾不够烧”的现象,也让部分民众产生了“垃圾分类多此一举”的困惑。
当前我国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成效如何?在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快速提升的背景下,推行垃圾分类已是“多此一举”?
混装混运乱象大幅改善
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00年启动试点,首批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开启了垃圾分类的探索之路。
2019年,上海率先出台并实施了有“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之称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也落地实施,全国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推进的新阶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2.6%。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份、173个城市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46个重点城市建成了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完整垃圾分类体系,其余地级城市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与运行体系也在加速建设落地。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所长刘建国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苏州、厦门等精细化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前端分类、后端混装”的问题已基本消除。这类城市垃圾收运企业规模化、规范化程度高,地方政策对混装混运行为设置高额处罚机制,极大压缩了企业违规空间。同时,各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运输车专属配色、专车专运模式,从运输环节筑牢分类防线,有效杜绝了混装乱象。
各地实践数据充分印证了垃圾分类的落地成效。截至2025年10月,杭州市全市93个街道、98个乡镇、5271个居住小区、6420个公共机构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均达100%。全市千余辆分类清运车各司其职,可满足日均1.5万余吨的垃圾清运需求。珠海市推行“不分类不收运”试点机制,2025年已实现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1.5%,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达33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
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教授级高工张益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重点城市已基本实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物理分离,混装混运情况大幅好转。
末端处置短板客观存在
从当前全国垃圾分类末端处置整体情况来看,不同品类生活垃圾的处理流程、处置效果差异显著,高附加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体系最为成熟,有害垃圾处置体系相对薄弱,厨余垃圾处置则是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核心难点,部分地区确实存在“分出又焚烧”的现象。
依托垃圾分类网与再生资源回收网“两网融合”政策持续落地,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物处置路径最为顺畅。社区回收的可回收物经中转站分拣、精细化处理后,统一输送至再生资源企业完成循环利用。北京市2026年5月数据显示,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6年来,全市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已从24780吨/日提升到323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量下降为2.16万吨/日,减量率超过20%。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达到9166吨,增长率2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
有害垃圾实行专项收运处置模式,由环卫作业单位统一转运至专用暂存点,再交由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重点城市社区均配备有害垃圾专用投放设施和运输车辆,但受居民投放量少、收运频次低、末端处置渠道有限等因素影响,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整体较为薄弱。
对此,刘建国建议,可优化有害垃圾界定范围,将过期药品、个人护理品等可通过焚烧无害化处理的品类移出有害垃圾清单,实现品类精准管控。
一些城市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50%—60%,是垃圾分类处置的重点和难点。刘建国介绍,餐饮厨余垃圾油脂含量较高,可提取加工为化工原料、航空燃油,具备较高经济附加值,是垃圾处置企业的主要盈利来源。居民日常产生的厨余垃圾,主要通过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用于发电或并入天然气管网。但该处置模式运营成本较高,收益无法覆盖运维支出,高度依赖政府财政补贴,仅经济发达城市能够常态化落地运行,且对前端垃圾分类质量有严格要求。
在经济条件、技术能力有限的中小城市,厨余垃圾专业处置能力不足,大量前端分类后的厨余垃圾无法专项处理,只能送入垃圾焚烧厂,“分出又焚烧”的现象客观存在。针对这一问题,张益表示,厨余垃圾处置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大城市对现有处置项目提标改造、优化运维,中小城市优先推行协同处置模式,杜绝盲目新建处置项目,避免资源浪费。
垃圾分类已是多此一举?
当前,垃圾焚烧发电已替代传统填埋,成为我国生活垃圾处置的主流方式。
近15年,国内垃圾焚烧产业快速扩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焚烧设施达1137座,日处理能力提升至118万吨。而按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6236.62万吨折算,日均清运量约72万吨。处理能力扩张与垃圾增量放缓之间的错配,使一些地区出现焚烧设施负荷不足、“垃圾不够烧”的现象。因此,不少民众质疑,如果现代化焚烧设备可直接处理原生垃圾,垃圾分类是否多此一举。
刘建国指出,“垃圾不够烧”并非垃圾分类导致,其原因既包括部分地区焚烧产能规划超前、布局不均,也包括源头减量、回收利用率提升带来的垃圾结构变化。部分地区为消化闲置产能,出现跨区域“抢垃圾”、焚烧陈年填埋垃圾等乱象,是产业规划失衡的阶段性问题,不能作为否定垃圾分类的依据。
从技术和经济角度来看,原生垃圾直接焚烧并不具备可行性与经济性。刘建国告诉《中国报道》记者,我国目前的垃圾焚烧系统确实可适配低热值垃圾,在入炉前垃圾通常先停留在垃圾池发酵脱水,这样能大幅减少湿垃圾直接入炉对设备造成的损伤。但是,未分类垃圾中大量高含水、高含盐的厨余湿垃圾对焚烧系统造成负面影响依然不容小觑:高湿垃圾入炉燃烧时,会导致垃圾热值偏低,炉膛温度不达标,需要额外喷油助燃,大幅增加燃油消耗和运维成本,高湿高氯的燃烧环境则加速设备腐蚀、缩短设备使用寿命;高湿垃圾还易造成垃圾燃烧不充分,增加污染物排放和环保处置成本等大量隐性损耗。反之,如果能在前端有效分离厨余垃圾,可减少焚烧厂垃圾发酵脱水时长、降低渗滤液处理成本,让垃圾燃烧更充分,保护焚烧设备;精准分类有害垃圾,则可降低后端烟气净化压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从资源利用维度分析,垃圾焚烧仅能实现能量回收,而垃圾分类可实现更高价值的物资回收。金属、塑料、纸张、织物等可回收物,通过分类分拣可循环再生利用,全生命周期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通常优于焚烧发电。若放弃垃圾分类、原生垃圾“一烧了之”,本质是对可再生资源的严重浪费。“垃圾分类需要算长远账、综合账,不分类带来的隐性成本和资源损失,远高于垃圾分类的投入成本。”刘建国强调说。
除此之外,刘建国指出,垃圾分类还具备不可替代的社会效益。垃圾分类是提升社会文明素养的重要载体,能够培养居民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倒逼企业减少过度包装、推行绿色生产,助力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目前,国内垃圾焚烧产业正加速转型升级,逐步从单一发电向热电联供模式发展,而焚烧余热供暖对垃圾热值、分类精度要求更高,垃圾分类是焚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受访专家均认为,“垃圾不够烧”是发展中的矛盾,可通过优化产能布局、协同处置固废、推动厂区升级逐步化解。垃圾分类绝非无用之举,而是我国城市垃圾精细化、可持续治理的长期战略,坚持分类施策、协同优化焚烧产业,是兼顾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科学治理路径。
(《中国报道》2026年6月刊)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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