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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检察:检察长双语出庭,让公平正义听得懂、看得见

发布时间:2026-06-24 19:35:22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一时冲动酿成悲剧,事后追悔莫及,我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法律惩处。”被告人当庭以朝鲜语作出深刻忏悔。

623日,由珲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在珲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容宇以国家公诉人身份,使用朝鲜语出庭支持公诉;珲春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朴香子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联动推进双语司法办案落地见效。

庭审现场,李容宇检察长运用朝鲜语清晰还原案件全貌,精准指控被告人金某某因琐事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轻伤的全部犯罪事实;围绕案件关键要点对被告人当庭讯问,分层分类开展举证、质证,逻辑严谨、说理透彻。法庭辩论阶段,检察长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同步开展法庭教育,深刻剖析冲动施暴对个人和家庭造成的双重伤害,引导被告人认清自身行为违法性。被告人金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悔过、自愿认罪认罚。

此次检察长使用朝鲜语出庭公诉,既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以专业化双语办案为全院干警树立业务标杆,更是立足珲春多民族聚居区位特点,深耕民族语言司法服务,打通少数民族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语言隔阂,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用心用情做实做细边疆民族地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下一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组织干警开展双语业务实训,全面提升双语司法履职综合能力,以公平公正的司法履职,保障各族人民合法权益,筑牢边境地区民族团结。(王永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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