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是连接生产、储存与加工的关键环节。近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了解到,省发改委、省粮储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周密部署全年粮食收购任务,聚焦组织协调、政策执行、服务提升和风险防范四大方面,着力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涉及的十个部门分别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山西省气象局和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全省各市、各单位将继续细化粮食收购工作措施,丰富政策“工具箱”,动态优化工作举措,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协同联动,聚焦收购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协调攻坚。
在政策执行层面,我省从仓储、资金、运输三个维度作出具体安排。各市全面摸排辖区粮食生产情况和收购能力,积极推进在建仓储设施建设,充分挖掘仓容潜力;健全粮食市场化融资机制,发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障作用,协调金融机构落实信贷政策,满足经营主体收购资金需求;加强粮食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推动降低运输损耗,确保出晋粮食运输顺畅。
在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方面,我省将持续加强产销衔接和农企对接,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和地方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同时科学把握地方储备粮轮换节奏,发挥央地储备粮轮换协同联动机制作用,维护区域粮食市场稳定。鼓励各市因地制宜举办粮食产销洽谈活动,并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促进粮食跨区域顺畅流通。
在具体服务措施上,各地将密切跟踪天气变化,统筹调度辖区粮食烘干设施资源,及时为农民提供清理、烘干、收储等产后服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做好装卸、称重、扦样、检验等各环节规范操作,必要时延长收购时间,全面提升农民售粮体验。鼓励收购企业利用项目资金采购先进适用设备,切实提高收购效率。
各地扎实开展小麦、玉米等旺季收购进度和价格监测,开展农户售粮进度调查,及时准确掌握收购形势变化;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在监管执法方面,聚焦收购公示、质价标准、质量安全检验、售粮款兑付等重点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12325、12315热线作用,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响应机制,对压级压价、拖付售粮款、违规质检等行为严肃查处。
在安全生产方面,各地将根据部署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地落实,加强粮食经纪人及收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强化机械设备、送粮车辆和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等规定,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折不扣抓好粮食收购相关政策落实,保障农民售粮渠道畅通,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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