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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权乱象:小股东6800万股神秘蒸发

发布时间:2016-12-19 11:01:37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核心提示:创锐科技、恒富源分别出资3000万元、3800万元,入股华林证券,成为其小股东,但后来,两家公司所持股权均被转走。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二级市场如此,一级市场更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早在2003年,深圳市创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锐科技”)、深圳市恒富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富源”)分别出资3000万元、3800万元,入股华林证券,成为其小股东,但2006年,两家公司所持股权均被转走。
  据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2008年初步调查,华林证券实际控制人林立等人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上述股权转至其控制的公司,侵占其他股东的股权。但初步调查结果出来后,创锐科技、恒富源尝试通过工商、公安、证监等系统维权,历经数年,均未得到最终结果。
    林立曾于2007年被胡润百富榜评为“深圳首富”,是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立业投资”,2005年9月更名为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立业集团”)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希格玛计算机”)、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怡景食品”)是其关联公司。本次股权纠纷,亦涉及其被评为首富凭借的中国平安(02318.HK;601318.SH)股权。
  11月20日,创锐科技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11月19日让公司提供盖有公章的相关证据材料,派出机构人士传达称,该案问题严重,监管层将依法严查此案。
  11月29日,记者未能直接联系上林立,转而联系立业集团试图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我不清楚。”立业集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负责行政的一个领导离职了,现在公司没有领导负责对媒体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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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入股股权涉嫌被侵吞
  故事得从2003年说起。
  华林证券前身江门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最早设立的证券公司之一。2003年2月,证监会批复同意江门证券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华林证券。
  “2003年,我受朋友高洪星(华林证券成立后任总裁)的邀请,以创锐科技的名义入股江门证券3000万元,占股3.72%。”11月18日,创锐科技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当时高表示,股东每年都能有分红,年回报率约8%,预计华林证券三年后能上市。
  本报记者获得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4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显示,江门证券原注册资本56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8.07亿元。
  股东名录显示,变更后,华林证券前三大股东为立业投资(出资2亿元,持股24.78%)、怡景食品(出资1.61亿元,持股19.95%)、希格玛计算机(出资5900万元,持股7.31%)。
  这三家公司均与林立相关。从始至终,立业投资为林立实际控制,怡景食品、希格玛计算机则是林立旗下的关联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林立出生于广东紫金县,曾在银行系统任职,后创立立业投资,极少在公众视野中出现。2007年,胡润百富榜公布,由于中国平安登陆A股市场,林立身家突破140亿元,被评为新科“深圳首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投资入股协议书》、银行进账单、股东名录均证明,创锐科技出资3000万元,持股占华林证券总股本的3.72%。
  一切看上去很正常,直至2007年问题被察觉。
  “2003年、2004年,我们还参加过华林证券股东大会,2005年常跟华林证券高管接触。但参股华林证券后,从来都没有得到分红。到了2007年,才发现我们持有的华林证券股权被转出去了。”创锐科技负责人表示,2007年,他上网查看华林证券2006年年报,发现创锐科技参股华林证券的3000万元股权金被侵占。
  据创锐科技负责人叙述,他先到华林证券交涉未果,后到江门工商局等部门了解,初步发现自己的股权金被人通过伪造签字文件,私刻公章,编造股东会会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变造虚假审批手续等手段,在江门市工商局转走,转到深圳市国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国树实业”)名下,于是2008年2月向公安机关报警。
  声称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另一家公司。
  “我们多次到江门市工商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另一家深圳公司也遭遇类似状况,我们两家公司才相互认识。”创锐科技负责人称。
  这家公司就是恒富源。华林证券股东名录显示,恒富源出资3800万元,持股占华林证券总股本的4.71%。
  股权奇幻漂流记
  江门市工商局材料显示,2006年3月30日,创锐科技与国树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前者将持有的3000万元华林证券股权平价转给后者。由此产生的还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中的变化。
  “《股权转让协议书》是伪造的,我们2006年没有跟国树实业签过协议。”创锐科技负责人称。
  2004年,创锐科技曾与国树实业签过类似协议。有证据显示,2004年3月15日,创锐科技与国树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其持有的3000万股华林证券股权以3000万元转给国树实业。
  “2004年,国树实业提出收购我们持有的华林证券股权,当时股市很差,我们预计华林证券一定时间内收益不好,就同意了。”创锐科技负责人称,双方说好协议签署后国树实业付款给创锐科技,但国树实业并未如期付款,股权转让没有执行。
  创锐科技负责人称,2006年国树实业伪造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就是以2004年这份协议为蓝本修改。
  但对于这一说法,及为何2004年最后双方没有完成上述交易的原因,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从其他地方得到核实。
  对于创锐科技原本持有的3000万股华林证券股权而言,转让到国树实业名下才是开始。据江门市工商局相关变更材料,2006年12月20日,被转让到国树实业名下的3000万股华林证券股权,又被转到深圳市本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清投资”)名下。
  到此为止,是在江门市工商局所登记的变更材料显示的股东变化情况。但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
  按照常规情况,证券公司在工商局变更股东信息后,要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诡异的是,据创锐科技从广东证监局拍摄得到的《股权转让合同书》,创锐科技持有的3000万股华林证券股权经历了另一番漂流。
  备案于广东证监局的《股权转让合同书》显示,2006年12月26日,创锐科技与本清投资签署该合同书,创锐科技将其持有的3000万股华林证券股权以3000万元转给本清投资。
  “这太荒谬了。我司持有的同一份3000万股华林证券股权,竟两次被非法转给不同公司。”创锐科技负责人称,公司从未与本清投资有任何接触,完全不认识这个公司的人,更没有签署合同书,这是明显的伪造文件。
  2007年1月5日,本清投资名下的上述3000万股,再次被转让给6家公司。其中,深圳市百迅投资有限公司受让2000万股,深圳市恒生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太盈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财智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特发宝业有限公司各持有200万股。工商资料显示,6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恒富源持有的3800万股华林证券股权亦遭遇类似腾挪。其股权先被转给深圳市宝信实业有限公司(2006年11月更名为深圳市太盈投资有限公司),后被转给深圳市金鹏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股权增值大股东独享?
  华林证券股权多次腾挪之间,还牵涉中国平安股权权益的问题。
  2003年3月,中国平安第一大股东、持股16.09%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限于政策要求,在深圳市产权交易所,以每股不低于5.93元挂牌出售8800万股平安股份,约合总股本的3.6%。最终股权由林立控制的立业投资获得,市场预计股权总价约5亿元。
  2003年12月,中国平安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立业集团持有中国平安的股份变更为1.76亿股。
  对于这部分股权,有两个时间点直接影响其价值——2004年6月24日,中国平安在港交所挂牌交易;2007年3月1日,中国平安首次公开发行A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2004年8月26日,立业投资与华林证券签订《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华林证券出资4.56亿元受让立业投资持有的中国平安9600万股及相关权益。但鉴于国家有关法规不允许证券公司直接持有保险公司股份,股份由华林证券委托立业投资代持。
  以双方签署日前一天8月25日收盘价10.4港元计算,9600万股平安保险市值近10亿港元。林立以4.56亿元低价将其持有的平安保险超过一半的股权转给华林,对华林证券似乎是大利好。
  但这部分内资股,影响了华林证券的发展。
  2006年3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限制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的决定》,因“未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归还被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金”以及“未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收回股东侵占的资金”,从4月1日起,暂停其保荐承销、证券账户开户代理等业务。华林证券由此成为首批被证监会限制业务的证券公司。
  当年,华林证券8.07亿元注册资本中,4.56亿元用于受让“不允许证券公司直接持有”的中国平安股权,加上归还“委托理财”本息、清理挪用保证金部分支出、填补作为抵押最终被兴业银行划走的客户保证金等,就占用约7亿元。若资金周转不畅,华林证券难言发展。
  而中国平安股权在华林证券身上只是“过了一手”,两年之后,股权大幅增值,却不再属于华林证券。
  据华林证券2006年度财报,由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经2006年8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于当年8月25日与立业集团签订《股份回购协议》,将该股权作价4.56亿元转给立业集团。
  2006年8月25日,恰好是在中国平安回归A股的前夕。“中国平安回归A股,林立是能大概知道时间的。”创锐科技负责人称,而在A股上市后,中国平安股权价值大增,2007年底每股最高曾超过140元。
  恒富源负责人表示,华林证券同意将中国平安股权作价4.56亿元转让给立业集团的股东会,公司与创锐科技均未参加,当时亦不知情,股东会决议所盖恒富源与创锐科技公章均为伪造。
  2008年4月,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对立业集团进行搜查发现 “2006年8月18日华林证券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涉嫌盖有创锐科技的假印章。彼时,公安机关认为,文件印证林立利用伪造的华林证券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将华林证券持有的9600万股中国平安股权私自侵占,划到立业公司名下的事实。
  “林立当时所控制的华林证券股权并不足2/3,股东大会通过没把握,所以需要冒险盖其他公司的假印章。”创锐科技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还透露,在公司2008年报案之前,与公安机关介入此案之后,林立方面两次与创锐科技谈判,想支付给创锐科技钱款,让创锐科技不要再试图通过工商、公安等方式维权“搞事”,但双方在价格上没有谈拢。“我们认为中国平安股权大幅增值的部分我们作为股东同样享有,我们被转走的股权的价值远不止林立方面给出的价格。”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本报记者从一位接近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人士处获悉,2008年2月,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创锐科技报案后,对此案很重视,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立案前的调查。
  根据报案人钟伟雄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在档案中调取了有关创锐科技3000万股权被转走的有关材料,对档案中有关创锐科技向国树实业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有关的正文字体、骑缝印章及有关人员的签名以及《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决议》中的创锐科技印章进行了检验和鉴定,均发现为伪造材料,初步印证了报案情况。
  经深入查阅资料,专案组发现创锐科技所持有的华林证券3.72%被人以上述伪造签名文件,私刻公章,编造股东会会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变造虚假审批需等手段转走,涉案股权金先转到国树实业名下,再于2006年12月20日将该3000万从国树实业转到本清投资名下,此后又从本清投资转到深圳市百迅投资有限公司等6个公司名下。
  取得上述证据后,专案组认为,报案人所报其股权被华林证券的工作人员侵占的事实确实存在,经与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研究及征询江门市中院的意见,专案组依法报请该局领导批准,将该案件立为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
  立案后,侦查员调查了案件关联人巫利平等人。巫利平供述,其原是华林证券临时工,是当时华林证券办公室主任要求其出任国树实业法人代表,而国树实业财务人员是立业集团的,老板是立业集团法定代表人林立,巫利平没有出资参与公司经营,从未参加过国树实业有关会议,根本不清楚创锐科技3000万股权金转入国树实业的情况,在转让书上的签字亦不是其签署。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调查材料显示,巫利平在相关股东会会议决议上,为公安机关写下“左侧深圳市国树实业有限公司下面的‘巫利平’三字不是我的亲笔签名”字样,并盖有指印。
  2008年4月15日,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经侦大队分别对涉案人员,时任华林证券法人代表及业务经理依法进行拘传。经讯问,这两人对其任华林证券法人代表及业务经理期间,经立业集团的法人代表林立授意,并持相关伪造的资料到江门市工商部门办理了创锐科技在华林证券的3000万股权金转出的事实,均称林立是华林证券的老板及操纵者。
  据时任华林证券业务经理对公安机关的供述,办理创锐科技股权转让手续时,是林立通过电话指示,由林立的司机,陪同立业集团的律师王美晶,持相关的伪造资料,到江门市工商局办理创锐科技的股权转让事宜。
  2008年4月21日,侦查员对立业集团进行的搜查中,搜出“2006年8月18日华林证券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一份。专案组认为,该文件涉嫌盖有创锐科技的假印章。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认为上述两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08年4月16日对上述两人执行刑事拘留。后经进一步审查,因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明知相关文件的签名是伪造的情况下,仍接受林立指令办理相关操作,公安机关于2008年4月25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根据侦查取得的证据,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基本查明报案人被侵占的股权是由林立指令进行操作的,认定林立是该案的涉案人员,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林立的个人存款及立业集团的存款进行了冻结,并查封了立业集团及林立的个人房产各一套。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前述接近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人士处获悉,该案件侦查过程中,林立向省有关部门投诉,称其与报案人钟伟雄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是插手经济纠纷。
  林立投诉的主要理由有两个,其一是钟伟雄报假案,其入股3000万是代持股,是林立本人的钱,不是钟伟雄付的,其二是此案是经济纠纷。
  “如果真的是代持股,那么林立拿出私下协议就是。但他拿不出来,说明不存在这个问题。”11月18日,创锐科技负责人称。
  前述接近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人士透露,根据调查所得的证据,该局认为钟伟雄代表的创锐科技股权,不是代持股,而是实际持股,这方面有银行进账单、验资报告、华林股东章程等证据证明其资金来源。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认为,林立如认为与钟伟雄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应向该局提供证据,但林立一直采取回避态度。
  但对上述多个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直接联系上林立让其对进行回应。关于林立与创锐科技之间是否存在经济纠纷,也未能从其他途径得以核实。
  曲折维权路
  尽管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对该案件已进行详细调查,但该案最终结果至今未能出炉。
  “一开始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积极推进调查,后来态度明显改变,应该是受到影响。江门市工商局同样如此。”恒富源负责人称。
  如前所述,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进行部分调查后,2008年6月3日,又对该案销案。据创锐科技负责人称,该局并未将销案信息及时告知举报人。
  2008年5月22日,创锐科技向江门市工商局发函,要求其依法处理该案。2009年5月9日,创锐科技再次发函至江门市工商局,督促其尽快处理。8月10日,江门市工商局通过司法机构,对华林证券伪造的虚假变更资料进行了司法鉴定。
  2010年9月20日,江门市工商局复函称,2009年7月7日,该局根据创锐科技与恒富源的投诉,对华林证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股权变更登记予以立案,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调查权限,展开调查。
  “由于该案案情特别复杂。”江门市工商局复函称,2009年9月28日,经局领导批准延长调查期限30日,因在延长期限内仍不能做出处理决定,再次延长调查期限,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
  2010年10月8日,江门市工商局回复创锐科技、恒富源,“经调查,我局认为华林证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对该案作销案处理。
  创锐科技、恒富源对此决定不服,2010年10月8日,委托人到江门市公安局报案,举告江门市工商局不作为;2010年11月11日,向广东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1年1月30日,广东省工商局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表示,江门市工商局认定华林证券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违法事实不成立而做出销案的处理决定,属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广东省工商局决定撤销江门市工商局前述决定,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对该案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2011年4月2日,江门市工商局通知创锐科技称,已根据广东省工商局决定书的要求开展相关调查工作。2011年5月18日,江门市工商局做出与此前不同的判断。该局通知创锐科技、恒富源称,“经调查,我局认为华林证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变更登记且行为涉嫌犯罪”,已于2011年4月27日将该案移送江门市公安局处理。
  2013年11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上江门工商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称,确实存在该投诉案,江门工商局已接受两个公司的投诉,现在案子已经转给公安局处理了。
  但2011年4月27日到2011年7月30日,创锐科技、恒富源从江门市公安局信访得知,江门市公安局超过60天未立案。创锐科技、恒富源随后给广东省公安厅写信反映情况。
  2012年3月23日,江门市公安局告知创锐科技、恒富源称,蓬江公安分局已于2012年3月14日,对案件以恒富源被伪造公司印章案由做出刑事立案决定。
  但刑事立案至今,该案件仍无结果。
  此外,创锐科技、恒富源还尝试向证监会举报相关问题。2010年12月21日,两家公司向证监会举报,被予以受理。
  2011年3月17日,证监会回复两家公司称,证监会相关证监局已对华林证券有关股东的股权问题立案稽查;证监会相关部门已暂停审批和备案华林证券有关股权变更事项。
  但蹊跷的是,证监会表态后,华林证券股权仍进行两次变更——2012年11月30日与2013年3月22日。
  “证监会说暂停审批和备案华林证券有关股权变更事项后,并未再通知我们这一措施有任何变化。”恒富源负责人称。
  2013年3月份的变更中,华林证券股东从原来的13家公司缩减为2003年增资扩股后林立控制的华林证券前三大股东——立业集团(持股71.62%)、怡景食品(持股19.95%)、希格玛计算机(持股8.43%)。

 

责任编辑:詩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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