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中国报道》记者 张利娟
9月8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近日印发《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本次医疗领域的开放试点,既是中国积极主动扩大自主开放的重要实践,也是中国以开放为各国企业提供发展新机遇的实际行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问题答记者问时说。
具有战略意义
当前,服务业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是新形势下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的重要引擎。
2014年《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外资独资医院。除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在上述省(市)设置中医类医院”。
但到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发布修订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医疗机构纳入限制类。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再次明确,医疗机构的参与形式仅限于合资、合作。2023年,国务院发文,政策再次松动,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京开设诊所”。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
“对外商独资医院的开放是我国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服务业开放的具体举措。今年以来,我国已出台多项务实政策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当前,推进旅游、医疗、金融等服务业对外开放是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抓手。”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俊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说,《通知》是在落实我们一再重申的“扩大制度型开放”以及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相关要求。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指出,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这一举措有助于我国医疗体系与国际接轨,吸引外资和技术,提升整体竞争力,还将有效促进医疗产业升级。
将给我国医疗体系带来冲击?
面对新政策,各种声音不绝于耳。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是否会给国内医疗体系带来冲击,成为当下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
“《通知》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提供便利服务,我国的医疗水平近年来有了长足进步,但在某些特定领域和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新药的研发、运用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张杰告诉《中国报道》记者,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能把全球先进的医疗引入国内,满足国内医疗服务需求,降低患者到国外治疗的成本,同时对国内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水平提高有着正向影响。
张杰同时指出,不需要担心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给对国内医疗体系带来冲击。相反,通过开放倒逼改革,外商独资医院的进入不仅可以给国内医疗带来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的服务理念,还可以助力部分区域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的提升。从长期看利大于弊。
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对整个医疗行业会产生一些影响。在李俊看来,一方面是竞争效应,外商独资医院的引进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能够带来更好的技术和医疗服务,对国内的医院而言会有竞争效应。另一方面外商独资医院的经营模式和相关服务会对国内相关医疗机构起到示范作用,有利于国内医疗服务机构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通知》中有关设置要求指出,申请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李俊指出,从《通知》中的要求可以看出,外商独资医院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医疗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外商独资医院在运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医疗人才,这将促进国内外医疗人才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医疗人才的整体素质。”郑伟补充道。
落地过程还需注意系列问题
《通知》显示,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但在落地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值得深思。
郑伟指出,应明确准入标准和程序。对于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应尽快明确并公布,以便有意向的外资医疗机构能够清晰了解相关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应确保准入标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避免出现不正当竞争和权力寻租等问题。针对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需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体系,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外商独资医院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文化差异和沟通障碍等问题,应加强中外医疗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确保外商独资医院能够顺利融入国内医疗体系。
“除了在市场准入层面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外,还需要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技术和医疗器械的引进政策、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服务收费价格的监管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真正使外商独资医院能够很好地在中国境内落地经营。”李俊说,与此同时,也需要妥善处理外商独资医院和国内医院的关系,使二者能够公平竞争。此外,还要处理好国家基本的公共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健康服务之间的关系,从而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国外的医疗机构到中国就应严格遵守我国医疗相关法律。涉及基因测序、病例、数据等安全方面的问题,要通过一些规章制度来保护好。”张杰说。
(《中国报道》2024年10月刊)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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