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布《延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条件为:(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申报流程、评定时间等详见“延吉旅游”公众号相关信息。(杨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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