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落实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新要求,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形成司法保障合力,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2025年10月31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巡回审判走进碑林区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将庄严肃穆的法庭搬到行政服务一线,也为现场群众和工作人员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庭审直击:超龄劳动者工亡的赔偿之争
“现在开庭!”上午十时,随着审判长张勇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始审理。该案是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李某(化名)是辖区内某高校的清洁工,2022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李某又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继续在某高校工作。2023年10月某日,李某在工作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后经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某为工亡。李某的家属遂向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某高校及劳务派遣公司向其赔偿工亡赔偿合计一百余万元。因本案涉及工伤保险赔付标准、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各方当事人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各项费用的数额及责任分担方式争议较大。李某的家属认为用人单位及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公司辩称是某高校在李某在职期间一直未为李某缴纳社保,存在主要过错,导致本案争议发生;某高校则认为李某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从查明案件事实出发,围绕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焦点问题,组织各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在充分倾听原、被告诉辩意见后,因双方争议较大,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劳务派遣公司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此次巡回庭审选取的案件涉及劳动法领域关于超龄劳动者的热点问题,非常有代表意义,一件案件的公正裁判产生的社会效应远大于常规的普法宣传!”
巡回审判: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攥指成拳”
“推进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工作,是我们联合区人社局、区工会等部门,建立多部门合力、多渠道维权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服务平台的关键一环。”本案审判长、碑林区法院副院长张勇表示,“人社局是工伤认定的第一线,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最前沿,在这里进行巡回审判,能实现咨询、认定、调解、审判的无缝衔接。”碑林法院近年积极推进诉讼服务全覆盖,围绕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立足巡回审判工作,向前延伸 “先行调解”,向后拓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一方面向劳动者进行普法,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推动用人单位主动完善用工制度,力争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效果。
以案释法: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堂
本次庭审有人社局工作人员、部分企业代表、社区调解员代表参与旁听,许多人是第一次“零距离”接触法庭审理,旁听席上气氛严肃,专注感受法律的庄严与温度。“近距离旁听庭审,才真切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对证据的严格要求,今后我们将以此为标准作为我们在执法工作中的参照。”一名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人社局工作人员及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针对旁听人员提出的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用工风险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并就超龄劳动者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展开了讨论,将法庭延伸为普法课堂。
法槌落下,庭审结束,但法院司法为民的脚步从未停歇。碑林法院将不断深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巡回审判工作,坚持多元共治,更加贴近人民群众,让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为劳动者撑起“权利保护伞”。(碑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刘玉晨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