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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竹乡·关爱四方

发布时间:2025-11-11 15:12:48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徽高悬,条凳为席,在张奶奶家的院坝里,一场关乎亲情与责任的庭审悄然开启。

 案情简介

“现在开庭!”

近日,一声清脆的开庭声在观音镇某村张奶奶家的院坝响起。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将群众院坝变身为庭审现场,公开审理一起八旬老人诉子女赡养纠纷案。

原告张奶奶原育有三子一女,两儿子已相继离世,仅余二儿子许某甲和女儿许某乙。在其丈夫去世后,张奶奶独居老房,因多年前腿骨折受伤,至今仍有钢钉未取,行动不便,张奶奶的日常生活需要儿女照料。兄妹二人曾协商轮流赡养张奶奶,但女儿许某乙常年在外务工,仅节日返家,未实际照料张奶奶饮食起居,也未支付赡养费。二儿子许某甲年过六十,曾身受重伤,独自承担张奶奶的养老任务也颇为困难。无奈之下,张奶奶将儿女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考虑到张奶奶行动不便,且此类纠纷在当地具有普遍教育意义,决定启用涉“老小妇残”绿色通道,将庭审现场“搬”到老人家中。院坝里,国徽高悬,几张条凳临时拼成审判席。法官与许某甲一同将张奶奶从阴暗的房屋中扶出来安置在竹椅上,一场线上+线下的庭审就此开始。

庭审中,张奶奶哀叹着自己身体每况愈下,急需儿女帮助,一口热饭、一句问候、一句关心,事情虽小,但也是一种心灵慰藉。张奶奶朴实的话语,道出了晚年生活的真实需求。许某甲陈述着自己照顾母亲多年的付出与自己生活的不易。因许某乙在外务工,无法到庭,法官通过电话和视频连线进行了询问审理。许某乙在电话里带着哭腔惭愧地解释:“我现在也年近60岁,在外打工挣钱,实在顾不上……”。

释法明理

承办法官首先结合《民法典》向当事人释明:“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随后又从亲情角度耐心劝解:“母亲拉扯你们不易,现在年纪大了,没有了自理能力。做儿女的应当尽量安排好母亲的养老问题,赡养陪伴母亲,保障母亲安度晚年。”

经过近两小时的调解,许某乙松口表示:“我愿意每月出450元,拜托二哥帮忙照顾母亲的一日三餐,年底回家,我接妈去我家过年。”张奶奶抹着眼泪点头:“只要她记挂我,我就满足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奶奶仍由其儿子许某甲继续照顾生活,女儿许某乙每月支付赡养费450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村民纷纷点赞:“法官于百忙之中到院坝开庭,花这么长的时间把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讲清楚,让后人们从相互推诿到心服口服,让我们也接收到了养老方面的法律知识。”

法润竹乡·关爱四方

大竹院今年已开展“院坝法庭”“院坝电影”等活动10余场,把司法服务、司法宣传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下一步,大竹法院将持续开展“法润竹乡·关爱四方”涉老小妇残纠纷全生命周期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护佑竹乡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生活。(王九超)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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