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寿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期间,针对以往辖区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深入分析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结合天气、群众出行活动特点,确定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科学安排勤务,加强酒驾醉驾多发易发时段区域的警力部署,提高酒驾醉驾查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协调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主管部门及行业企业开展集中提示。在餐桌、电梯、大堂等显眼位置,粘贴“生命无价、酒后禁驾”等提示警示标语,广泛发动涉酒场所管理员、服务员以及停车管理员、收费员等人员,及时劝阻、纠正酒后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发生。
寿光公安交管大队侯镇工作站在上口镇东风大街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期间,在对鲁GE***9的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L。遂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出其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93.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李某与朋友聚餐,期间自己喝了几瓶啤酒,酒后心存侥幸,觉着自己喝点啤酒没事,便驾车往家走,结果被民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供稿:寿光公安)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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