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进入关键时期。日前,经缜密侦查、精准研判,洪雅县公安局在余坪镇成功查获一个集非法储存、无证运输、地下销售于一体的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00余组,依法行政拘留1名涉案人员,及时消除了一处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1月23日上午,洪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主要路段开展例行车辆盘查工作,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装载有大量烟花爆竹,且驾驶员无法提供合法运输许可证件。交警当即依法扣押车辆及货物,并将案件线索移交至余坪派出所。
接收案件后,余坪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询问,面包车驾驶员承认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并进一步交代:这些烟花并非其个人所有,而是为余坪镇一名李姓男子运送的,该男子在村中自建房屋内设有一处仓库,专门用于存储烟花爆竹,准备在春节期间进行销售。

获取这一关键线索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直扑现场。经现场核查,在李某某的自建房屋内,民警发现该储存点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储存审批手续,不具备防火、防爆、防潮、防静电等必要安全条件,亦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识和消防防护设施,存在极大公共安全隐患,民警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00余组。
面对确凿证据,李某某对其为谋取利益,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储存资质的情况下,于2025年11月私自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并非法储存于住宅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洪雅公安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予以扣押,实现了对“储存、运输、销售”全环节的闭环打击,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洪雅县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极具危险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持续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彻查到底。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请选择正规销售网点,并积极举报相关非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邱毅)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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