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是民生之本,权益是稳定之基。当前,我国正处在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期,产业结构加速迭代、用工形态深刻变革,劳动者对“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的期盼愈发强烈。
当AI从生产工具演进为数字基础设施,就业市场的技能结构正在发生深刻重构,如何让劳动者跟上技术变革的步伐,在产业转型中不被抛下、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要议题。
“AI不再是‘会不会用’的问题,而是‘谁用得更好’的问题。当AI从‘可选工具’变成‘基础能力’,就业才有韧劲,未来才有后劲。”全国人大代表姚劲波在今年带来了“补能力、提供给、强透明、稳预期”的系统方案。他建议从国家层面推动“全民AI技能与素养提升行动”,将其纳入数字中国、就业优先战略和教育现代化整体布局,设立国家AI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形成“国家推动+个人终身学习”的协同格局 。
在具体落地路径上,姚劲波提出,要推广“岗位需求+技能培训+评价认证+就业服务”一体化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与院校共建产业学院和实训基地,让劳动者在不同职业阶段都能持续完成技能升级;同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开发面向招聘与测评的专用AI模型,推动AI贯通人才“选、用、育、留”全流程,提升人岗匹配效能 。
AI技术变革带来的不仅是技能升级的机遇,也伴随着就业转型的风险。全国政协委员、尚品宅配集团董事长李连柱聚焦AI时代劳动者转型保障,提出建立“监测—预警—响应”三位一体AI就业风险防控体系,聚焦制造、金融、物流、客服等高风险行业,实时评估岗位替代率、技能缺口指数,发布红黄蓝三级预警,为政策干预预留“时间窗口” 。
“不能让技术转型的成本,单方面转嫁给劳动者。”李连柱建议,全面推行“技能银行”制度,打通终身学习通道,同时设立“技术转型社会缓冲基金”,探索对高自动化、高利润且大规模使用AI替代人力的企业,按比例提取“技术升级社会贡献金”,专项用于受影响职工的转岗培训、过渡期生活补助,为劳动者转型筑牢制度缓冲带 。
“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发展,遭遇职业歧视”——劳务派遣制度的长期异化,始终是劳动者反映最强烈的用工痛点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在深入调研后直言,当前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初衷,成为部分企业普遍采用的用工方式,甚至成为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赚取利润、压缩用工成本、克扣劳动者收入的工具。更有甚者通过‘逆向派遣’强迫员工转换身份,以此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工伤赔偿等法定用工责任,严重违背了‘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极大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周世虹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推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他表示,这将从根源上减少劳动纠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职业发展空间;若企业确有临时性用工需求,可通过劳务外包等合规渠道解决,让用工行为回归法治本源,让同工同酬、休息休假、社保全覆盖从纸面落到地面。
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催生了海量新就业形态,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已成为民生运转的重要支撑,但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社保覆盖不足、职业伤害保障缺失等问题,始终是这一群体的后顾之忧。
“新就业群体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共富班车不能落下他们。”全国人大代表胡东方通过“沉浸式”调研,与快递员同走送件路、与外卖骑手同坐食堂桌,深刻感受到这一群体“四季无休、三餐不定、两腿不停”的奔波与不易 。他建议完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优化平台算法规则,杜绝“最严算法”加剧劳动强度,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收入更稳定、保障更全面。
全国政协委员、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带来了可落地的实践方案,他建议在新就业群体中推广“自营直签”全职用工模式,实现100%签订劳动合同、100%交齐五险一金、100%享受正式员工福利。同时他呼吁,加大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激励,政企合作建设“小哥之家”,完善一线员工服务保障体系,让新就业群体真正实现“劳有所安”。
针对劳动者个体维权“成本高、力量弱、举证难”的痛点,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建言推动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效果 。
规范用工、保障权益,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扩大消费、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支撑。唯有就业稳、收入稳、预期稳,以良法善治保障劳动者权益,中国经济将在转型中提质、在公平中增效,行稳致远。
撰文:《中国报道》记者 王哲
责任编辑:柴晶晶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