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实现矛盾纠纷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型。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立足中心城区矛盾纠纷高发实际,于2024年底创新构建“三站两中心”工作机制,以司法大数据为纽带,以法学会专家力量为支撑,以人大、政协民主渠道为转化枢纽,打通“个案裁判”到“源头善治”的全链条,实现了司法职能的范式升级,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治未病”的实践新意。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立足中心城区经济社会活跃、矛盾纠纷多发的辖区实际,以“北方枫桥”理论创新实践基地为依托,创新打造“三站两中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以自治区、市、区三级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为专业支撑,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研发中心、政协委员提案研发中心为转化枢纽,打通“司法数据研判—治理问题发现—民主渠道转化—系统治理优化”的全链条,实现了从“个案裁判”到“系统治理”、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司法服务范式升级,为新时代基层法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具有理论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样本。
时代之问:基层司法服务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困境与理论命题
司法案件是社会矛盾的集中显现,是经济社会运行状态的“晴雨表”与“体检仪”,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功效。每一起司法案件的背后,都折射出特定领域的治理短板、制度漏洞与社会心态变化,海量审判数据中蕴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鲜活、最真实的“一手资料”。充分挖掘司法数据的治理价值,把司法职能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推动司法工作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赛罕区作为呼和浩特市的中心城区,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交织叠加,上述矛盾更为突出。2025年,赛罕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724件,审执结49407件,相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了41.52%和43.25%,受理、审执结案件数连续多年位居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法院首位。庞大的案件体量,既是严峻的工作挑战,更是精准把握社会矛盾规律、服务基层治理的宝贵样本资源。在此背景下,赛罕区人民法院创新打造“三站两中心”工作机制,正是对“基层司法如何延伸职能、破解治理难题、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时代命题的主动回应,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前端、治未病”重要论述的基层实践探索。
根本遵循:以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治理创新的政治根基
赛罕区人民法院在推进“北方枫桥赛罕经验”建设全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机制建设、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全流程。该院深化“忠诚赛法、正义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构建“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的党建工作格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融入党支部建设与审判执行全流程,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各环节、各方面责任,引领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同时,该院以党建为纽带,有效整合法学会、人大、政协等多方治理资源,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与职能壁垒,将法院的专业优势、法学会的理论优势、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优势有机结合,构建了多元协同、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形成了源头预防矛盾、系统优化治理的强大合力,为“三站两中心”机制的长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和制度保障,确保了基层治理创新始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范式创新:构建从“个案裁判”到“系统治理”的全链条闭环
赛罕区人民法院“三站两中心”模式的核心理论创新,在于打破了司法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壁垒,打通了司法数据与社会治理决策的转化通道,构建了“司法发现—民主转化—治理落地—效果反馈”的完整闭环,实现了司法职能从“个案裁判”到“系统治理”的根本性范式转型。
在机制运行中,该院依托“两中心”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数据研判机制,定期对物业服务、金融借款、青少年犯罪、劳动争议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深度分析,精准梳理共性问题与制度成因,形成高质量研判报告,为定位社会治理的盲点、痛点、堵点提供专业司法参考;在此基础上,创新构建“司法—代表委员—职能部门”的联动转化机制,将司法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清单”,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化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议案建议提案清单”,再通过法定程序交办相关职能部门,转化为靶向施策的“履职清单”,最终推动形成完善政策、堵塞漏洞、优化治理的“成果清单”。
这一闭环机制,将个案裁判的“微观经验”转化为系统治理的“宏观制度”,推动人民法院从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转变为“推动者”,从被动受理案件的“终端”转变为主动预警风险的“前端”,让司法工作从“就案办案”向“办案治世”深度延伸,极大地拓展了新时代基层司法的职能边界,丰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司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内涵。
制度突破:“司法+民主”双向赋能的基层治理新路径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实效,核心在于能否精准把握民情民意、直击治理痛点,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议案建议与提案。而基层司法实践中积累的海量案件数据与矛盾化解经验,正是代表委员了解基层实情、把握治理规律最直接、最真实的渠道。
传统履职模式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往往受限于信息渠道,难以全面、深入、系统掌握特定领域矛盾纠纷的整体态势、深层成因与化解实效,履职的精准性与针对性受到一定制约。赛罕区人民法院的“两中心”,为代表委员高质量履职搭建了常态化、制度化的对接平台,创新了“司法+民主”双向赋能的基层治理制度路径,实现了司法监督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同向发力。
这一常态化、制度化的对接平台,彻底打通了代表委员履职与基层司法实践的信息通道,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让代表委员履职有抓手、建言有依据、监督有底气,从根源上破解了以往履职中“信息不对称、调研不深入、建言不精准”的痛点。以往代表委员履职多依赖零散的群众反馈与个人走访,难以全面把握特定领域的治理全貌,履职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难以充分释放;而通过“两中心”平台,代表委员可通过参与案件调解、旁听典型庭审、专题调研、信访接待监督等多种形式,沉浸式对接基层治理一线,依托法院海量的审判数据与专业的司法研判,精准捕捉群众急难愁盼与治理堵点难点,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更具针对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履职价值得到充分彰显,进一步反向激发了代表委员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依法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构建起全国、自治区、市、区四级代表委员主动对接、深度参与、协同发力的良好履职格局。
依托这一平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通过参与案件调解、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开展专题调研、参与信访接待监督等多种形式,沉浸式了解司法实践与社会矛盾实况,既可以获取全领域的案件统计数据,精准把握矛盾纠纷的整体态势,也可以通过一线法官的专业解读,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深层制度成因、已采取的化解举措与实际实践效果。这一模式彻底解决了代表委员履职“找数据难、挖根源难、提建议准度低”的痛点,为议案建议提案的撰写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与专业支撑。
数据显示,自2024年底赛罕区法院三站两中心成立以来,赛罕区人大代表通过该平台参与调解案件1866件,成功调解942件,形成建议16件、议案1件;政协委员参与调解2200件,成功调解1129件,形成提案7件,社情民意4件。其中,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王鲲依托平台近五年帮信罪审判数据,提出《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减少青少年帮信犯罪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为青少年犯罪源头治理提供了系统方案;全国人大代表巩学峰借助平台深度调研电信网络诈骗及帮信犯罪案件态势,形成的相关建议为全国层面打击治理此类犯罪提供了基层实践参考。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马海曼聚焦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高发问题,撰写《减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案件——多措并举加强监管,构建和谐金融环境》提案,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提供了精准建议;全国政协委员鄂晓梅深度调研该模式实践成效,形成的相关提案素材为全国两会推进基层治理相关议题提供了重要支撑,相关建议获自治区领导批示,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国政协采用。
实践升华:新时代“北方枫桥赛罕经验”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创新发展
新时代“北方枫桥赛罕经验”的灵魂,在于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传统的基层解纷模式,大多聚焦于矛盾发生后的“末端化解”,虽然能实现个案的“案结事了”,但难以消除矛盾滋生的土壤,无法从根本上遏制纠纷增量。赛罕区人民法院的“三站两中心”模式,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与理论深化,实现了从“治已病”的“临床医学”向“治未病”的“预防医学”的根本性转型。
在前端化解层面,该院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级“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为平台,积极构建“法学会+法院”联动机制,建立“建强一支队伍、健全一套制度、做实一批服务”的“三个一”运行机制,遴选资深法学专家、律师、法官等担任法律咨询专家,不仅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还全程介入类案、系列案的分析研判,从法律适用和制度层面提出解决方案,极大提升了多元解纷的专业度与成功率。驻站专家参与调解疑难案件674件,调解成功率达98.2%,形成法律意见书7份、专家建议书7份,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就地化解。针对金融纠纷、帮信犯罪等案件高发领域,驻站专家联合承办法官开展专项调研,先后形成《关于充分发挥金融法庭审判职能作用的法律建议书》《关于赛罕区人民法院积极治理帮信罪的法律建议书》等多份专业文书,分别报送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行业监管完善、协同治理升级提供了权威专业支撑,推动相关领域治理漏洞从源头得到系统性修补。
在源头治理层面,该模式通过“两中心”的闭环转化机制,针对案件高发领域的共性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根源上消除矛盾滋生的土壤,真正实现了“抓前端、治未病”。这一模式不仅有效缓解了员额法官的办案压力,推动解决“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更从根本上构建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体系,为破解“诉讼增量持续增长与司法资源刚性约束”的全国性难题提供了可行的基层方案,深化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边界。
赛罕区人民法院“北方枫桥赛罕经验”创新实践,是赵俊平院长团队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活答卷。该模式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司法数据为核心纽带,以专业力量为坚实支撑,以民主渠道为转化路径,打通司法裁判、民主政治与系统治理全链条,实现从“个案裁判”到“源头善治”、从“治已病”到“治未病”深刻转型,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赛罕经验”,精准回应了新时代基层司法如何融入社会治理、如何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如何实现司法与民主协同发力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命题。该模式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司法数据为核心纽带,以专业力量为坚实支撑,以民主渠道为转化路径,打通了司法裁判、民主政治与系统治理的全链条,实现了从“个案裁判”到“源头善治”、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深刻转型,既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深化的“北方枫桥赛罕经验”,也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破解诉讼增量困境、夯实平安中国与法治中国建设根基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基层经验。
“北方枫桥赛罕经验”的核心贡献,在于它找到了基层司法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船”与“桥”——通过唤醒沉睡的司法数据,将其转化为代表委员的议案建议,进而上升为制度层面的治理成果,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这不仅为破解“诉讼大国”困境提供了基层解法,更以“司法+民主”双向赋能的制度创新,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内涵。
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潮头,赛罕区法院的探索昭示:基层法院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审判机关,更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推动基层善治的重要力量。期待“北方枫桥赛罕经验”在更广阔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让更多基层法院以此为鉴,在深化司法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中破题开路,以法治之力筑牢基层之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更多来自基层的法治智慧与实践样本。面向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期待更多基层法院以赛罕区法院的实践为参考,结合区域实际深化司法与社会治理的协同联动,不断完善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系统治理的工作体系,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扎实的治理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筑牢基层根基,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稿:张东平 轩辕柯楠 )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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