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司法理念,深化涉未“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以检察担当,司法温情,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张家川县检察院“未·蓝”未检工作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优质品牌,4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全市中小学校优秀法治副校长”,未检办案团队荣获张家川县“巾帼文明岗”称号。
强化司法精准惩治,聚焦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案件,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守司法底线。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的,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彰显司法温度。全面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亲情会见等特殊制度,确保程序公正。先后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询问取证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防止因不规范取证造成“二次伤害”,实现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综合保护。近年来,对2起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积极引入司法社工参与帮教矫治,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经济帮扶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帮助其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回归社会,帮助18名未成年人重返人生正途,其中4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成功考入大学。
始终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针对不良行为少年背后存在的监护缺失、教育失当等问题,联合县妇联成立了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行为矫正、心理健康疏导于一体的“暖馨枫检”家庭教育指导站。有效解决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监管缺失、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形成“司法护航+妇联赋能”的联动工作模式。近年来,先后制发《督促监护令》3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次,办理变更监护权案件2件,有效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第一道防线。
在办理涉未案件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等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15件,并持续跟进监督落实,推动行业、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坚持“每案必查”制度,依法开展强制报告倒查追责案件4件,促使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报告义务。针对未成年人异地犯罪、流窜作案等问题,联合陕西省陇县检察院携手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跨区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线索移送、异地社会调查、类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构建常态化、全覆盖普法体系。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法治进校园”生动融合,选派15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入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模式,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法治进校园、拍摄普法宣传视频、播放普法微电影等形式,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6名未检干警每周参加张家川县法治教育实践中心法治教学实践活动。近年来,共开展普法宣讲150余场次,覆盖师生1万余人,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少年成长的必修课。
护航青春,步履不停,张家川县检察院将坚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初心,凝聚多方合力,用法治微光照亮少年成长之路,以检察担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供稿:张家川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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