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韩成军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内蒙古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一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戒毒管理区,详细了解场所规范化管理、科学戒治、社会帮教等工作成效,重点听取了赛罕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运行情况及日常派驻检察监督工作汇报。
调研组对内蒙古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检戒双方态度积极、思想重视、方向明确、措施坚决、协同有力、制度全面、执法规范、成果斐然。
调研组强调:要健全协作体系。检戒双方应从制度层面厘清履职边界、规范协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建立长效会商研判机制,做到学法用法同步、问题研判同步、工作推进同步。要紧盯执法环节。严格落实重大执法事项公示、审核、备案制度,聚焦所外就医、考核奖惩、措施变更、解除戒毒等关键节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及时督促整改。要保障合法权益。畅通戒毒人员诉求表达渠道,通过检察意见箱、谈心谈话等方式收集诉求,做好法治解读与情绪疏导,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落实排查防控。借助检察监督专业视角,落实三级风险研判机制,常态化排查监管、医疗、消防、食品等领域安全隐患,紧盯重点人员、区域和时段,守住安全稳定底线。要深化检戒融合。依托双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优势,积极探索科技赋能戒治新模式,做优课堂化法治戒治,厚植法治意识与道德修养。延伸社会化禁毒治理链条,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作用,构建全民共建共治的禁毒工作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及赛罕区、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参加调研和座谈。
(供稿:内蒙古自治区戒毒局)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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