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整治出租车经营权私下倒卖、无证营运、违规收费等行业顽疾,持续规范巡游出租车经营秩序,近期,龙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深挖彻查隐蔽性、链条式行业乱象,成功查处一起集违规收费、无证营运、变相高价倒卖经营权于一体的典型案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月13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市民群众投诉,号牌为吉HTD**6的出租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出租车GPS智能监管系统,核查车辆轨迹及营运记录,迅速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当班驾驶员卢某未取得从业资格、未办理服务监督卡,属于无证营运,且对违规收费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执法部门已对当事人及监管失职的所属企业依法启动处罚程序。
为深挖违法链条、根除行业乱象,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对案件溯源彻查。经查,涉案车辆2024年登记注册,由张某出资投入我市某出租车公司经营。2026年4月2日在张某知情的情况下,其子张某成私自将号牌为吉HTD**6的福瑞迪牌营运车辆以12万元高价转售给卢某。结合车辆年限、车况及市场残值判定,该交易严重背离实际车价,并非普通二手车买卖,实质是以车辆交易为幌子,溢价倒卖出租车“坑位”,属于变相转让运营许可资格的严重违法行为。
出租车经营权属于政府公共特许资源,归国家所有,严禁个人及企业私下交易、溢价炒作、变相倒卖。此类行为严重扰乱出租车市场公平经营秩序,造成公共交通资源违规流转。龙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该案依法从严查办、严肃追责问责。(王永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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