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防线,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健全禁渔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受邀前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全市禁渔执法培训班开展专题授课,以法治宣讲赋能一线执法。
本次授课紧扣全省全域五年全年禁渔工作部署,立足黄河兰州段禁渔管控实际,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工作职责、行刑衔接流程三大核心内容展开宣讲。
检察干警首先解读了全省禁渔政策,明确除“一人一杆一钩”休闲垂钓外,任何捕捞均属违法行为,电、毒、炸鱼等毁灭性方式是打击重点。在此基础上,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相关司法解释,明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入罪标准,帮助执法人员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边界。
同时,检察干警进一步阐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的三项职责:一是刑事打击,通过批捕、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启动公益诉讼,让破坏者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三是督促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案件,并针对执法盲区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授课最后,检察干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渔政线索上报、案件移送、公安立案等法定时限,细化物证留存、询问笔录制作等取证规范,切实解决行刑衔接过程中证据瑕疵、移送滞后等实务难题。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紧贴实战需求,指导性、实用性突出,有效提升了自身依法履职水平。下一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对黄河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打击力度,按需开展专项普法与执法指导,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监督,同步用好公益诉讼推动水域生态修复,不断完善全链条协同治理模式,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黄河兰州段水域生态安全,让母亲河永葆生机、造福人民。
(供稿:杨丽弘)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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