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判决,是法律的终局,却未必是故事的终点。在海门法院开发区法庭,该庭庭长兰真红和他的团队正在尝试一种新的司法表达——针对部分争议较大、情绪对立的案件,在判决书后附上一篇“法官寄语”。2026年以来,12篇寄语,12起矛盾激烈的案件,无一上诉。
“孩子,疼的不只是牙齿”
——从对抗走向和解
校园里一次无心的拉扯,让两个七岁的孩子和监护人走进了法庭。这起案件的难点不在事实认定,而在如何让两个家庭从“护子心切”的对峙中走出来。
于是,承办法官在判决书末尾,写下一段寄语:“童年是一场无法回放的直播,愿两个孩子此后仍是同窗好友,愿两个家庭从此多一份理解。若干年后,当孩子们长大成人,回忆起这件事,希望他们记住的,不是法院的判决,而是最终握在一起的手。”寥寥数语,让法槌落下的声音不再只有生硬,还有劝和与期盼。
收到判决后,被告监护人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学校也以此为契机,邀请法官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类似的温情,也出现在一桩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男方故意不提供收款账户,诱使前妻“违约”,进而索要高额违约金。法官在依法驳回诉请后写道:“真正的放下,不是遗忘,而是选择不再让过去的伤痛定义今天的关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一席话,让一段已经破碎的婚姻,体面地画上了句号。据了解,女方在收到判决后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感谢,坦言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邻里之间,让一步又何妨”
——从戾气回归礼让
乡村的泯沟边,两位古稀老人因为取水浇菜起了争执。一句“烂面孔”,一根挥舞的扁担,最终酿成对簿公堂。法官查明事实后,依法划分了责任。
但法官深知,这起案件的真正症结,是积压多年的地界之怨、管道之争。于是,他在寄语中引用了《周礼》的“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也引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友善”。他写道:“泯沟之水,本是活水,可浇菜、可洗衣,却因一己之私,成了恩怨之源;田间小路,本为通途,可行人、可运输,却因地界之争,成了是非之地。”
这番话,让两位老人沉默了。他们或许不懂法律术语,但听得懂“千金买宅,万金买邻”的朴素道理。村干部后来反馈,两家已经不再互相谩骂、阻挠对方生产生活了。
另一起邻里冲突,则源于一句戏谑的方言。原告名中带“敬”,被告名中含“德”“美”。法官在寄语中别出心裁地解读了三个名字:“原告名敬,应常怀敬人之心;被告名德、美,应日修谦德之行、力扬和善之美。若原告能忍一时之气,不以手相指;被告能守口德之戒,不以拳相向,何至于对簿公堂?”
更值得一提的是,法官在寄语中还引用了《周易》“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告诫当事人小忿不惩必酿大患。这份寄语被当地司法所打印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不少村民驻足阅读,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据统计,该法庭所在辖区的邻里纠纷诉讼数量,今年以来同比下降了约25%。
“异乡人,请珍惜这份同路之缘”
——从对立走向体谅
海门街头,两个摆摊卖热干面的外乡人,因为摊位前后之争,掀翻了桌椅,毁掉了食材,也打伤了彼此。法官依法判令后,将笔触伸向了更深处——“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此散落之食材,非独货物也,实乃二位心血所换、家中儿女衣食所依。”
法官还写道:“二位同在他乡,又同业相居,其缘分可谓不浅。倘能各让一步,遇事商量,彼此帮衬,则异乡亦能成故乡。”读到这段话时,原告陈女士红了眼眶。她说,从没有人这样替她想过。被告吕先生虽然缺席庭审,但收到判决书后,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法官的寄语,让两个异乡人学会了“各让一步”。
更令人感慨的,是一起外甥女状告娘舅的案件。因为长辈间的遗产纠纷,外甥女闯入舅舅干活的工地理论,双方从言语冲突升级为肢体纠扭,外甥女的手镯和眼镜在互殴中损坏。
法官在寄语中援引《诗经》“岂伊异人,舅甥之谊”,也引用了民间“天上雷公,地上舅公”的俚语。他写道:“以一念之嗔,损半生之亲,得者几何?失者难量。望原告择日登门谢过,重修旧好。”没有指责,只有叹息;没有说教,只有劝和。收到判决后,这位外甥女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服判息诉。舅舅也打电话给法官表示感激之情,两家人半年的冷战就此破冰。
“法官寄语不是在判决之外另加一篇美文,而是让裁判本身更加丰满、更有说服力。”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开林表示,“很多当事人一辈子只进一次法院,我希望他们带走的不仅是一份文书,还有对司法的信任。”
12篇寄语促成12次握手言和。当法律有了温度,判决有了情感,司法认同的连心桥,便在每一个当事人的心中,悄然架起。
(海门法院 兰真红 郝思琪)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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