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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蒙古国法官研修班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6-06-17 10:50:03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深化中蒙司法领域务实交流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国家法官学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承办的第14期蒙古国法官研修班于6月5日至6月12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顺利举办。来自蒙古国的25名法官、司法官员参加此次研修班。

 6月6日上午,第14期蒙古国法官研修班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开班仪式,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徐光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利军、蒙古国司法总委员会委员戈绍呼·达瓦道尔吉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研修班立足蒙古国司法官员研修需求,精心设置专题课程。邀请资深法官、高校学者,围绕中国法院组织制度和法官制度、行政审判制度、民商事审判制度及执行制度、刑事审判制度、中国国情等核心内容进行专题授课,系统讲解中国特色司法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使蒙古国司法官员全面认识中国法治建设成果。

根据教学安排,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此次研学的重点内容,围绕该主题研修班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赛罕区人民法院开展三次座谈交流,探讨智能技术在审判、诉讼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经验与实践成果。为推动学用结合、知行互通,研修班先后走进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赛罕区人民法院实地研学。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智慧法庭并观摩模拟庭审,沉浸式感受高效便捷的司法为民举措与规范化审判流程,有效增进彼此了解,深化双方司法协作基础。

研修期间,研修班走进内蒙古科技馆、伊利智慧谷、蒙草生态环境公司,切身感受中国科技创新成果、现代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建设成效,直观了解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貌。

法治的交流,架起了友谊的桥梁。本期研修班是落实中蒙司法合作谅解备忘录的重要举措,有效增进了蒙古国司法官员对中国司法制度、审判实践及智慧法院建设的了解。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将持续发挥涉外司法培训阵地优势,助力构建互利共赢的中蒙法治合作新格局。

(供稿: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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