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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已过半,广安华蓥市禁渔效果究竟如何?

发布时间:2026-06-18 13:01:12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自2021年1月1日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以来,至今时间已过半,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禁渔效果怎样?

据了解,广安华蓥市境内“一江七河一湖”及其支流全部纳入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范围,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其中渠江华蓥段属于省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在“十年禁渔”工作中,华蓥市始终把打击非法捕捞作为重中之重,构建“人防+技防+联防”三位一体执法监管体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建强“人防”队伍,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华蓥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5名专职渔政执法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专职渔政护渔员,负责重点水域的日常巡护,构建“执法人员+护渔员”常态化巡护队伍。建立网格化巡护机制,利用河长制巡护体系强化护渔网格巡护,明确责任到人,实现重点水域24小时全覆盖。

升级“技防”手段。 建成投用“华蓥市亮江工程县级渔政智慧监控系统”,配备足够的渔政执法无人机、执法船、执法车辆,形成“空中巡查+水面巡航+陆地巡查”的立体防控网络,实现渠江华蓥段重点水域24小时视频监控全覆盖,有效破解夜间偷捕、隐蔽捕捞监管难题。

加大执法力度,深化“联防”机制,凝聚执法监管合力。 坚持常态化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五年来,清理违规网具125张、刺网4864米、地笼网163副,取缔销毁涉渔“三无”船舶6艘,收缴非法钓具1561副、电鱼工具33套、锚鱼工具5套、打窝船19套;累计办结非法捕捞行政处罚案件405起,没收渔获物180余公斤,行政处罚超10万元,36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责。

 与此同时,华蓥市还坚持“执法监管+生态修复”并重,强化生态养护,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联合检察院、法院等相关单位在渠江开展了跨部门涉渔案件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组织龙湾塘、梨子滩和罗昌湾等小水电站实施渔业补救增殖放流活动。五年来,累计增殖放流鲢鱼、鳙鱼、青鱼、草鱼等各类鱼种鱼苗110余万尾。

据华蓥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星介绍:“华蓥市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一是水生生物多样性大幅提升。经三方机构评估,华蓥市天然水域水生浮游植物由60种增至78种,浮游动物由29种增至46种,底栖动物由10种增至15种,鱼类种群数量由62种增至90种。二是珍稀水生生物重现水域。先后发现多年未见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和省级重点保护鱼类岩原鲤,珍稀保护鱼种和常规鱼类资源均呈现明显恢复态势。”  (张开凡 曾永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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