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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走他人宠物猫后称“已丢失” 西安雁塔法院判其承担70%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6-06-22 10:18:56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我的小猫不见了!”小艾在家中找遍每一个角落,都没有看到自家那只蓝金渐层猫。原来,自家小猫竟偷偷“溜”出家门,调取监控发现,当晚7点51分,一名男子在单元门口将她的猫抱走了。更令人心痛的是,第二天找到对方时,得到回复:猫已经丢了……

小艾花7200元购买了一只蓝金渐层猫,小家伙乖巧可爱,成了她生活中重要的精神陪伴。

然而这天,意外发生了。小艾在家中与朋友打完电话从卧室出来,发现猫不见了。因疏忽大意,小猫偷偷“溜”出家门,她赶紧联系物业调取监控,画面显示:当晚7点51分,一名男子在单元门口将她的猫抱走。

小艾立即报警,第二天,警方找到涉事男子杜某。在派出所,杜某表示被他带走的小猫已经丢失。

对于小猫的赔偿双方多次沟通无果,遂小艾将杜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购猫款7200元及饲养费用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杜某承认确实抱走了小艾的猫,但辩称抱走当天猫就已不慎丢失,只愿意承担购猫价格30%的损失。

法院认为,杜某在小区单元楼道口抱走小艾的猫,且抱走后未妥善管理导致猫丢失,存在主要过错。小艾作为猫的饲养人,未能对猫尽到照料及看管责任,致使猫从家中走失,也存在一定过错。综合全案情况,法院酌定由杜某承担70%的责任,小艾自担30%责任。

小艾购买该猫花费7200元,因猫丢失造成损失,杜某应赔偿5040元。对于小艾主张的3000元饲养费用,因无证据证实,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家中饲养毛孩子尤需注意:关好门窗、关好阳台防护、出门前确认宠物在安全区域内。建议给宠物佩戴带有联系方式的名牌,或植入芯片,即便走失也便于他人联系归还。

如果你在小区或路边捡到疑似走失的宠物,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在业主群发布信息,或报警处理,而不是直接带回家。既是对宠物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文中出现的名称均为化名)

(雁塔法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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