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措手不及,直行飞奔被“截胡”!
3月9日,朱某驾驶摩托车沿饶平县355国道自南往北方向行驶时,与张某驾驶的由右侧左转弯驶入道路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朱某受伤及两车受损。
经查,张某驾车左转弯驶入道路时,没有让在道路内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朱某驾车超速行驶,临危措施不当,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规避类似交通事故
安全细节不能少
要知道
车辆驶入道路时
让道路内
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
转弯车辆让行直行车辆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车辆驶入道路时
要注意观察、示意
安全驶出停车位
1、观察与示意:观察前后车辆及周围路况,开启相应的转向灯。
2、安全驶出停车位:确认安全后,平稳起步,平顺汇入机动车道,注意避让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目前
我市部分路段的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施划了机动车停车位
车辆从停车位驶出进入机动车道时
要注意什么?
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驶入机动车道
1、车辆驶出人行道,在进入机动车道时会经过非机动车道,经过这段路时属于借道通行,要避让非机动车道内的车辆和行人,顺向行驶,就近选择出口驶出。
2、车辆坚持“右进右出”原则,汇入机动车道时,一定要注意避让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

另一方面
直行车辆
要注意道路交通动态
观察即将启动车辆示意的方向灯
不要超速驾驶
注意保持
与前方正在转弯或掉头车辆的
安全距离


驾车行经路口
及转弯的时候
应提前开启转向灯
降低速度,注意观察
与其它车辆或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注意“转弯让直行”这一安全准则
在不影响其他车辆
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
安全进出道路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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