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涟水县法院充分发挥村居法官驿站机制优势,联合当地村委会成功执结一起历时二十余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涉案土地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保障申请执行人开展夏种。
此前,吴某与何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涟水法院判决何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需向吴某返还案涉土地。然而判决生效后,何某始终未返还土地,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向被执行人释明判决书内容
因案件历时久、争议大、双方积怨较深,执行法官侯秀丽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主动启动村居法官驿站机制,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该村书记迅速响应,多次与执行干警一起到田间地头释法说理,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逐步消解了被执行人何某的抵触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本季小麦收完后返还案涉土地。

6月15日上午,被执行人何某收完全部小麦。于是在法院执行干警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下,申请执行人正式为归还来的土地打下界桩。

土地返还后,申请执行人现场签署结案申请书。(涟水法院)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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