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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整治占道经营——城市烟火气背后的交通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6-06-27 19:33:53 推广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原标题:【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整治占道经营——城市烟火气背后的交通安全隐患

早高峰的早餐车堵住非机动车道

傍晚的夜市摊位摆上机动车道

……

这一幕幕充满烟火气的

占道经营景象

看似方便

实则给城市交通安全

埋下不少隐患

近日,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城综部门开展占道经营整治行动,以“柔性执法”传递城市温度。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坚持“教育为先、劝导为主”的原则,面对占道摊贩,耐心讲解占道经营的安全隐患与违反的相关法规,主动协助商户搬运占道物品、规范经营区域。同时,充分考虑摊贩实际困难,通过正确引导、限时经营等方式,在维护道路通行秩序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计的影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案例警示

云南省澄江市:超速遇违停、占道经营,致1人死亡

2022年4月25日,李某驾驶面包车以75km/h(限速:40km/h)的速度行驶至云南省澄江市某路段时,因车辆向右偏离机动车道后与张某停放于该路段路肩内的小汽车,及正利用该车摆摊从事经营的张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商品损坏。

经查,李某驾驶车辆超速行驶,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张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将车停放于路肩内,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来源:玉溪交警)

占道经营对交通安全的危害

01 阻碍通行,加剧拥堵

占道摊位占用车道与人行道空间,会压缩车辆会车、转弯、通行宽度,人行道被占用后行人被迫走上机动车道,人车混行,早、晚高峰易造成道路堵塞,通行效率大幅降低。

02 遮挡视线,易发事故

路边摊位、聚集人群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路口转角、人行横道占道经营,遮挡车辆行车视野;大型车辆存在视线盲区,路边摊贩、选购群众极易被车辆剐蹭、碾压。同时,非机动车为避让摊位随意变道、逆行,大幅提升碰撞、追尾事故概率。

03 衍生乱象,隐患重重

占道经营周边随意停车、违停现象频发,进一步挤占道路;经营产生的垃圾散落路面,增加车辆打滑风险;夜间占道经营无反光标识,视线较差,出行隐患翻倍。

04 堵塞通道,耽误救援

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主干道被摊位占用后,会直接影响消防车、救护车、警车通行路线,突发险情时延误黄金救援时间,危及群众生命安全。

城市需要“烟火气”

更需要安全感

再诱人的美食

也不及平安出行珍贵

安全是经营的前提

请自觉守法经营

拒绝占道摆摊

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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