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租赁合同已经签订一年了,为何账面始终未见租金入账?”5月份,十九届山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时,精准捕捉到这一疑点,随即展开调查。
为摸清实情、查清症结,巡察组工作人员逐份翻阅租赁合同、逐条比对收缴记录、逐户实地走访核实,梳理后发现,全县有12个单位房产出租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部分出租房产还存在租赁合同不规范、未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针对核实的问题,巡察组当即向县财政局反馈,紧扣财政监管职责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全程跟踪督办,以强有力的巡察监督倒逼问题整改落实。据了解,县财政局迅速对接相关单位,督促办理审批手续,逐一核实欠费金额,全力推进租金清缴入库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收缴拖欠租金74.56万元。
此外,巡察组督导县财政局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房产出租备案、收益上缴入库流程,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一件件实事的推动办理,是山阳县用好巡察监督解决问题的一个缩影,也是将‘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的生动实践。”山阳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巡察监督探头作用,有效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各类问题或风险隐患,以刚性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张小华 李柯函)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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