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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公安交管部门多措并举筑牢学生暑期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7-10 15:26:19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暑期来临,汕尾公安交管部门紧盯关键节点、聚焦重点隐患,多措并举开展学生暑期交通安全专项管控工作,坚持“线上+线下”“教育+整治”多重发力,全力守护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进校园 安全知识入童心

暑期前夕,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民辅警持续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暑期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在幼儿园,采取贴合幼儿年龄与认知特点设计趣味问答互动环节,围绕安全过马路、驾乘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避开车辆视觉盲区等核心安全常识细致讲解;在中小学,结合夏季出行特点、涉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面向广大师生重点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刻阐明未满法定年龄违规骑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超员载人、超速飙车、非法改装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倡导文明守法出行,以校园安全带动家庭安全,筑牢家校联动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严整治 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电摩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重点聚焦学校周边道路、城区主次干道、商圈路口等重点路段,紧盯学生集中出行高峰时段,落实管控路面措施,严查违法骑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故意遮挡号牌、逆行闯红灯、“飙车炸街等”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路面通行秩序平安有序。

线上同步 安全宣传全覆盖

充分发挥“汕尾交警”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密集推送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和警示曝光信息,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知晓度和影响力,重点围绕学生违法骑行、车辆盲区、路边玩耍、事故责任等方面开展警示教育,营造全民关注学生暑假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

年龄未到,绝不碰车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骑车出行,守规慢行

符合骑行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骑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务必正确佩戴头盔,守牢安全底线。切实做到“不追逐、不竞速、不载人”。

家长尽责,加强监管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朋友们自身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好表率,提前了解掌握孩子的暑假期间出行计划和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对于孩子的违规骑行行为,要坚决制止,不能因溺爱而放任不管。低龄儿童出行的,家长朋友们务必陪同出行,做好防护。

汕尾公安交管提醒:安全是快乐的前提和基础,每一位学生都要把交通安全牢记心间,每一位家长都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让孩子们平安度过暑假是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郑雪云 陈少岳)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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