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账号、手机号、支付账号,均绑定个人实名信息,出租、出借、出售均属违法行为。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一男子非法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导致其本人沦为电诈“工具人”,自己也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近日,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接到推送线索称:谭某涉嫌为他人支付账户提供实名认证,该账户被他人利用参与电信诈骗网络案件,涉及刑事案件两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进行核实,在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传唤嫌疑人谭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自2024年12月份以来,嫌疑人谭某以提供手机号,验证码,身份证号等方式,为他人注册各类APP账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14次,非法获利360元,谭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出租、出借、售卖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账户,或是替他人做实名认证,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不少人误以为只是顺手帮忙、轻松赚零花钱,殊不知这类行为早已触碰法律底线。
淄川公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各类实名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务必妥善保管,切勿碍于情面好心转借,也别被蝇头小利诱惑,切莫因一时冲动付出难以挽回的代价。(李建国 李洪滨 齐坤翔)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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