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废弃电器处理“以奖代补”的具体办法。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等五类废弃电器,处理量越大,奖补越多!具体怎么申报?资金怎么分配?
资金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支持处理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专项资金支持的产品种类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动态调整。
申请专项资金的标准和条件
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条件,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相关发展规划,申请资金当年及上一年度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二)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申请资金上一年度截至申请资金当月,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被降低环保信用等级,不存在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或生态环保方面未查明的问题。
(三)上一年度已按要求上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处理种类和数量,并将所有数据上传至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上一年度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总量不少于 80万台(套)。
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或同一工作内容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资金分配方式
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权重85%);
(二)企业上一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权重5%);
(三)企业上一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权重10%)。
资金申请、审核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处理企业可以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提交专项资金申请。申请企业应于每年2月1日前自行核对企业上一年度规范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按本通知附件2要求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
(二)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确认的相关企业上一年度规范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制定当年拆解计划目标,并于当年3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同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三)省生态环境厅依据财政部下达的资金和生态环境部核定的拆解量,按本通知规定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四)省财政厅按程序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及时下达专项资金预算。(黄楚芳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供稿供图)
责任编辑:蔡劲蓉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