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变道伤人,千万别“顾后”不“瞻前”
日常驾车出行中
变道是常见的基本操作
然而,若观察不周
就进行变道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4月26日上午,李某驾驶小汽车行驶在潮州大道,期间向左变道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何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何某受伤及两车受损。
经查,当事人李某驾车上路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负主要责任;当事人何某驾驶非机动车上路时违法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负次要责任。
法律法规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变道的操作
要遵循“一灯二镜三方向”
但部分驾驶人
只“顾后”不“瞻前”
尤其是驶入主车道时
与交通信号灯放行的直行车辆
产生行驶交叉
缺乏对前方车辆动态的观察
也同样危险

同时
驾驶人
在A柱盲区的不利视线之下
事故撞伤他人的概率
也大大增加
变道须知
01 变道之前必须打转向灯
变道之前,及时打转向灯向其它车辆示意,每次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

02 观察前方及侧后方车辆
变道前,要仔细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确认准备驶入的车道是否留有安全距离。

03 缓打方向,迅速变道
确保安全后,变道时就要果断,缓打方向盘改变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变道。变道过程中的车速不应降低,而是要保持匀速或稍稍加速。


变道的前提
是不影响其他直行车辆的行驶
驾驶人在变道操作时
不仅要从后视镜
观察后方车辆的车距及动态
同时还应该观察
前方路况及车流动态
判断是否有条件进行变道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千万不要太随“变”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