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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铁中院:跨域管辖铸司法利剑 多元共护绘生态新篇

发布时间:2026-07-17 12:13:05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总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共建协作和综合治理,2026年7月15日,西铁中院召开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工作综述发布会暨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

过去十年,西铁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和省法院“1281”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创新审判执行机制,全面筑牢秦岭、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心工程水源地“三大生态屏障”。十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283件,审结10926件。

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重大国家战略,严格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五乱”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秦岭核心保护区保护,全链条治理非法穿越;严格落实《黄河保护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防线;严格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和南水北调中线功能涵养区保护;立足陕西文物和文化大省实际,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等重点刑事案件办理为牵引,构建了全链条全方位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立体保护新格局。

发挥审判职能,公正审理环资案件。西铁两级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惩治,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履职,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加大公共利益保护,探索并形成的环境公益诉讼“1+9”审判工作模式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坚持守正创新,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在全省率先设立环资审判机构,形成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出台环资审判专业化发展实施意见,锚定新时代环资审判方向。率先引入“劳务代偿”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率先在西北地区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率先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推行技术调查官制度,创新开展“环资审判回头看”工作,做实案件执行“后半篇文章”。妥善办理了全国、全省多件“首例”新类型新领域环资案件,实现“物理聚合”到“化学反应”转化。

打造精品案例,树立鲜明司法导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指引和宣传教育作用,完善案例的发现、培育、推荐和发布工作机制,着力将个案办理效果转化社会治理效能。非法穿越破坏秦岭生态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提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度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2025中国法治实施年度十大事件”“中国十大环境法治事件”和“2025年度人民法院报十大案件”;秦岭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某检测公司数据造假案审理等工作先后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8个案件入选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18案件分别入选陕西法院典型案例、最具影响力案件和十大审判执行案件,这些案例确立的裁判规则成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风向标。

强化内外联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坚持系统观念,以强化“一岭一江一河”生态屏障为牵引,主动打破部门壁垒与区域界限,搭建跨区域、跨流域环境保护平台,签署框架协议20余份,推动形成上下游协同、合作联动局面。依托“河长、湖长、田长、林长+法院院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健全联动机制,下好“一盘棋”。充分发挥14个司法保护基地、3个司法保护示范点和18个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的网格治理优势,拓展多元共治载体,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应诉联络机制,努力画好社会综合治理最大“同心圆”。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靠前服务,为秦岭、黄河和汉江流域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通过定期发布环资案件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切实将司法职能嵌入社会治理大局,发挥司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发布会后,各共建单位紧扣当前制约行政执法的瓶颈问题、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堵点难点、如何发挥检察机关在环资审判中的监督支持作用、推动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的长远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各方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司法协调、做实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等达成广泛共识,力求打通执法与司法壁垒,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综合治理相促进、双增长的良好局面。(西铁中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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