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郭某与周某离婚后均重组了家庭,双方离婚时约定女儿小晓由母亲周某直接抚养,但因多种原因,小晓实际跟随父亲离开淮安生活。正值青春叛逆期的小晓不适应新家庭生活,多方因素交织,又缺乏父母的关心陪伴、心理疏导,小晓出现了心理问题,多次做出自残行为。父亲考虑到自己无法解决目前问题,迫不得已,试图通过以小晓名义索要抚养费的诉讼方式让母亲“现身”,解决孩子当前困境。
二、调解过程及结果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淮阴法院受理该案后,充分依托立前调处、诉中修复、判后回访为一体的类型化涉少家事纠纷亲情修复工作法,积极开展本案的矛盾化解工作。
立前调处“诊断”。发动由退休法官、心理咨询师组成的“调解员-调查员-疏导员”联合助调团队,依托“金色少年亲情呵护一体化中心”亲情修复区、海兰调解工作室先行调处本案。调解选用家庭化温馨场地,安排母女见面,增设情感宣泄、问题查找、亲情修复等环节。通过“矛盾诊断—心理干预—方案定制”协同调处模式,团队迅速找准症结,案件实质并非抚养费争议,青春期的小晓因父母离异、父女沟通不畅产生心理创伤,自残实为情感求救,其真实心愿是随母亲生活。双方起初均认可变更抚养权,可母亲心存顾虑,因其与现任丈夫虽在淮工作,却均为外地人,难以解决孩子入学问题。
延伸审判“破局”。本案中,小晓和母亲周某虽然都愿意共同生活,但现实情况是母亲无法为小晓办理入学,如不解决这一问题,小晓难以随母亲一起生活,也影响正常学业。为了破除母子共同生活的现实阻碍,该院根据个案需要,充分发挥“淮法+N” 涉少权益联动保护机制优势,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对接教育系统,根据小晓的年龄、周某的家庭住址等实际情况,成功解决了小晓在淮上学事宜。
联动帮扶“关爱”。针对本案中小晓家庭出现的孩子心理敏感、情绪失衡、亲子疏离、家庭教育有所缺失等问题,该院依托“法官+心理咨询师+调解员”联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为小晓家庭提供了精准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心理咨询师围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亲子沟通技巧、良好习惯与品格培养等重点内容,向小晓的父母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纠正不当教育方式,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心理健康,用心陪伴孩子成长。虽然郭某、周某已离婚几年,但通过此次案件处理,最终家庭关系得以理顺,良性的解除婚姻关系后和谐人际得以重建。
跟踪回访“巩固”。小晓跟随母亲在淮生活,并且顺利进入当地小学就读,生活逐渐走入正轨。当前,小晓即将进入初中,该院将进一步了解小晓初中就读有无困难,如存在困难,将积极与教育系统对接、协调,保障孩子就学事宜无后顾之忧。
三、典型意义
本案运用立前调处、诉中修复、判后回访为一体的类型化化解涉少家事纠纷亲情修复工作方法,是充分协同专业社会力量作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应用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的有益实践。一方面,“亲情修复”变“就案办案”为“案结事了”。通过联动调查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多方专业力量,精准掌握矛盾症结,避免矛盾处理在表面、困难解决在口头,切实以涉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为问题导向,找准矛盾化解的切口。另一方面,审判延伸进一步、判后回访进一步,变“坐堂问案”为“多方协同”。该案中,该院积极协同社会力量,为涉诉未成年人解决上学困难、为“热锅上的家庭”开出“诊疗方案”,通过引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耐心细致的倾听家庭成员的想法,给出家庭教育实操方案,充分体现了涉少家事纠纷的解决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淮阴法院)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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