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除险4号】少年一头撞上违停大货车!
典型案例
2月12日深夜,陈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沿潮安区新风路行驶时,碰撞到余某停放在路边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当事人陈某未满十六周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当事人余某驾驶机动车载物时长度违反装载要求,且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妨碍其他车辆,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车体大、车身长的大货车
如果随意乱停乱放
不仅容易引发道路拥堵
同时也容易
发生剐蹭、碰撞等事故
甚至是严重的亡人事故
货车随意违停 危险不经意来临
案例1 货车高速违停 导致事故发生

高某驾驶大货车违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王某驾驶车辆从最右侧车道行驶,期间王某车上货物与高某的违停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案例2 货车违停在路旁 摩托车驾驶人碰撞致死

冯某驾驶摩托车沿道路右侧行驶时,与郜某违停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左后部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受损,冯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机动车在道路上
临时停车
交通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违停车辆
会阻碍道路正常通行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尤其是在
弯道处、上下坡、跨线桥、隧道
以及高速公路等路段
千万要警惕!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出行务必集中注意力;骑乘摩电车辆,要按道行驶,拒绝“无牌无证”出行。广大货车驾驶人,千万不要在路口、跨线桥、上下坡、隧道路段违停,否则因违停造成事故需承担责任。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驾驶人务必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正确摆放三角警告牌(普通道路:白天摆放在车后50-100米处,夜间或恶劣天气延长至150米;高速公路:放置在车后150米外,雨雾天气增至200米)夜间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设置好三角警告牌后,要撤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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