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本来就是同乡,当初是凭着情谊和信任合作的,闹上法庭我心里实在不好受,多亏了任法官从中调和,不仅结清了欠款,还保住了彼此的情面。”签订调解协议后,原告感慨道。
这是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细柳法庭副庭长任秀丽依托双方的乡邻情谊耐心释法劝解,既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又修复了昔日同乡好友的融洽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胡一(化名)与被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胡宇(化名)是同乡,两人偶然在外地重逢,基于工作需要和两人之间的情谊,胡宇将部分工程介绍给胡一施工。胡一带着工人起早贪黑,如期保质完成了任务,也实打实挣了些钱。但工程结束后,除前期支付的部分款项外,剩余数十万元工程款迟迟未能到账。
起初胡一也没着急,想着都是老乡,缓缓也没关系,可等着等着却一点音信也没有,后来没忍住催问了几次,却都没能拿到钱,心里渐渐有了疙瘩。一来二去,两人闹了矛盾,曾经的老乡见面就吵,胡一一气之下把胡宇及其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立即支付剩余工程款。
案件受理后,任秀丽法官翻阅卷宗材料发现,双方对欠款事实争议不大,症结在于两人的沟通不畅,胡一觉得胡宇只顾公司利益不念旧情,胡宇觉得胡一不体谅自己的难处,导致工程款支付时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好好的乡邻关系闹得僵到了极点。
任秀丽法官明白,这件事分清对错并不难,可两人几十年的乡邻情分恐怕也就此彻底断了,不如转变思路,从“法理”走向“情理”,从乡邻情谊入手,解开双方的心结。
调解当天,任秀丽法官把双方请到一起,先拉着两人拉起了家常,安抚胡一的情绪,肯定他为公司辛勤付出所应得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导他换位思考,体谅胡宇公司眼下的实际困境。接着,又转向胡宇郑重强调,诚信履约不只是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更是维系乡邻信任、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
唠着唠着,两人都沉默了,想起之前吵红了脸,都有些不好意思。
“是我的问题,公司对外资金没有收回,加上经济状况不好,我心里着急啊,嘴上说出的话就不太好听。确实不该把压力都压到你身上,希望你能谅解。”胡宇主动承认了错误。
胡一听了这话,语气也软了下来:“我也有不对,没问清你公司的难处,一个劲催你,还说了不少过头话……”
见两人气氛有所缓和,任秀丽法官趁热打铁,帮双方梳理了公司现有资金情况,最终协商出了分期付款的还款方案。双方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握手言和,此前因欠款产生的矛盾就此烟消云散。
“这类纠纷往往掺杂着人情关系,我们法官不能只做‘是非裁判员’,更要当好‘关系修补匠’。把乡情、诚信、法理掰开揉碎了讲给当事人听,很多‘死结’就能找到‘活扣’。”结案后,任秀丽法官这样说道。(林升春)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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