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宁连支队第五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施工企业“重进度、轻安全”,未严格执行既定施工方案,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第五大队执法人员对照涉路施工计划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该施工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下达整改指令。为确保整改到位,第五大队秉持“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考虑到该企业属首次因防护不到位被查处,且未造成实际后果,并未简单“一罚了之”,而是采取了“柔性执法”方式,第五大队决定以警示约谈代替行政处罚,变“执法者”为“普法者”,通过行政指导帮助企业整改。
约谈现场,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摆事实、讲法理,逐一罗列现场监管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详细解读了涉路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清晰讲明违规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对应的法律责任。从现场防护缺失的具体问题,到《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的具体条款,再到违规作业可能引发的事故案例与法律责任,执法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剖析与讲解。这种“点对点”的精准普法,不仅让企业负责人“红了脸、出了汗”,更让他们深刻意识到“安全账”远比“经济账”更重要。“先指导、后整改”的执法模式,既给企业留了自我纠错的空间,又切实传导了安全压力。通过这种有温度、有力度的沟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深刻认识施工现场存在的不足,并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即刻整改,并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举措,真正实现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
5月以来,第五大队结合暑期汛期特点,累计开展涉路施工监管120余次,用“严查”消除隐患,用“说理”传递温度。下一步,第五大队将继续坚持“执法+普法”并重,全力保障辖区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畅通。(王永智、李润波)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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