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黄党华一行人来到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小学,为六(2)班学生禹亦梵送上表彰,表扬其雨夜拾金不昧的暖心善举。

事件发生在6月12日晚八点,当时天降大雨,禹亦梵途经高新一中校门附近时,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考虑到手机存有重要私人信息,失主必然十分焦急,他当即冒雨前往附近警务站,将手机完整交给执勤民警,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协助寻找失主。
民警很快联系上失主,失主取回完好的手机后十分感激,多次提出用现金、礼品向禹亦梵表示感谢,均被他婉言拒绝。交接完毕后,禹亦梵未留下姓名便默默离开。

为寻访这名做好事不留名的学生,特巡警工作人员多方走访排查,最终确认其身份与就读学校。表彰现场,黄党华对禹亦梵拾金不昧、淡泊名利的优良品格给予高度评价,同时肯定了学校德育育人工作成效。
学校党总支书记胡三梅对特巡警大队入校表彰表示感谢,并面向全体师生发出号召,希望全体同学以禹亦梵为榜样,从小事践行诚信向善的传统美德,争做有责任、有品德的新时代少年。
后续,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小学将广泛宣传禹亦梵同学的先进事迹,将其作为德育教学典型案例,持续开展美德教育,推动诚信文明之风浸润校园。(钟嫄)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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