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员,终于在三伏天到来前用上了集中空调,物业费我愿意交!”近日,在淮阴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一起因集中空调使用管理引发的物业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

田某所在小区建设时以集中中央空调为配套卖点,业主无需另行安装独立空调。集中空调能否正常使用,直接关系业主夏季降温、冬季取暖。四年前,因地担泵空调统一检修暂时关闭。田某多次要求恢复中央空调接口,物业公司则要求其先缴清物业费;田某认为物业未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自2022年起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双方陷入僵局,后来田某一度提出自行安装空调,又面临影响小区外立面和统一管理等问题,矛盾不断升级。多次沟通无果后,物业公司诉至淮阴法院。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该院立案庭通过综治中心分流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托区物业调处中心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刘正晨抓住双方心结,结合物业纠纷要素式诉状及答辩状,帮助物业公司讲清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和催缴情况,引导业主理性表达空调恢复、居住影响等诉求。同时释明,业主应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物业公司对涉及群众切身冷暖的问题,也应主动沟通、改进服务、及时回应。
经过多轮面对面释法说理,物业公司承诺恢复空调接口,完善空调使用、能耗公示和业主沟通机制;田某也表示愿意按协商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在调处中心现场握手言和。
一案化解,带动一片。该案调解成功后,物业公司主动恢复部分欠费业主家的空调服务;原本因空调被停而观望的多名业主也主动按调解标准缴纳物业费,30余起潜在关联纠纷被化解在诉前。
物业纠纷连着千家万户。近年来,淮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法官指导、调解员先行、行业协同多元发力,努力实现“调解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推动物业纠纷诉讼率下降85.33%,实现“小事不出社区、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社会治理目标。(淮阴法院立案庭 王玲、王圣宇)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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