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已于2026年6月完成第二次审议,二审重点完善案件领域、管辖衔接、诉前程序等核心内容。近日,二审稿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2026年将全力配合推动法律尽快出台。法律出台后,将填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空白,推动公益司法保护迈入规范化、系统化发展新阶段。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历经多年循序渐进发展,2015年启动全国试点探索,积累监督实践经验;2017年正式写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全国全面推开,成为检察机关一项法定职能。伴随社会治理不断发展,各类新型公益损害问题持续出现,推动专门立法提上日程。2025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草案共6章53条,明确16个办案领域,构建起覆盖办案全流程的程序规范;一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集意见18.6万条。多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保护,海量办案实践,为草案修改完善积累了扎实实践基础。
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落地实施,将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履职提供权威、系统、专属的法治依据,极大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发展。立法以专门法律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公益保护核心职责,划定十六类统一监督领域,固化诉前程序、案件管辖、司法衔接等关键办案规则,实现公益诉讼履职标准、办理流程、司法尺度全国统一。同时,立法进一步强化检察公益监督的法定效力与履职刚性,明晰司法履职边界,拓展公益司法保护深度和广度,为检察机关开展新型、疑难、跨领域公益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助力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公信力和公共利益保护整体效能。
下一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对标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制度定位和发展导向,紧跟立法落地节奏,立足基层检察职能定位,持续夯实公益诉讼司法保护工作根基,主动适应公益诉讼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格局,稳步推动辖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升级、长效发展。(申凯文)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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