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雷霆护航】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闯红灯+曲行炫技?罚款+教育矫治!
近日,有网民的行车记录仪
拍下这样一幕
一少年完全无视亮起的红灯
骑着无号牌电动摩托车
伴随着动感的节奏
扭着车屁股扬长而去……
根据网络视频显示,7月21日15时,郑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行驶至潮安区枫溪镇新风路火车站路段时,闯红灯、曲线行驶。22日,潮安公安交管大队依法将其带至办案区接受审查,同时,查扣其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经查,该违法车辆为无牌电动摩托车,郑某(男,2010年9月出生)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事发当日驾车时闯红灯、无佩戴安全头盔,后潮安交管大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其具结悔过,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金1600元,并送专门学校教育矫治3个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到年龄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在道路上竞速追逐、分心超速
曲折前行、随意变道
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戴头盔
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
未悬挂或故意伪造遮挡号牌
看似是在炫技耍酷
实则是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及干扰周边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稍有不慎便会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
2023年10月,陈某、林某、谭某、高某4人分别驾驶摩托车在某道路上“飙车”竞速,其中陈某追尾一辆小汽车,造成陈某、林某受伤及三车损坏;其中陈某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谭某、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6年6月13日凌晨,一男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违法载人,在某道路上“飙车”,因车速过快、观察不周、未能及时避让行人,后与正在人行横道上正常通行的行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驾乘人员及行人三人受伤、二轮电动车损坏。

道路不是特技赛场
飙车炸街、曲行翘头等炫技行为
不仅扰民,更是交通违法行为
闯红灯、非法改装车辆
更是将自身安全置于险境
针对此类电摩危险驾驶现象
公安交管部门将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常态化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严查严处
希望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
要树立正确的出行观念
摒弃追风炫技的错误心态
自觉抵制非法改装、超标车辆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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