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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市医保局以政策托举民生,以实措保障健康

发布时间:2026-07-31 14:27:29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国家、省先后出台多项医保改革新政,为更好适配新形势下参保群众的就医保障需求,潮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一系列政策修订工作。新修订《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8月1日起施行。修订保留部分章节主体内容,结合最新政策导向对相关条款逐一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经办办事流程,用心用情兜牢群众健康底线。

围绕群众参保、就医、报销等重点关注问题,本次修订重点推出六大政策优化调整,覆盖面更广、保障更精准、服务更便民。

拓宽参保准入条件,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范围

随着新业态就业群体、外来务工家庭不断增多,医疗保障需求也随着增长。本次修订明确将新业态从业者纳入灵活就业参保范畴,破除户籍参保壁垒,同时把外来务工人员学龄前子女纳入居民医保参保对象,着力解决“外来人员参保难、随迁子女参保远”问题,做到政策暖心、应保尽保。

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同步扩容,将已在本市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共同生活的婴幼儿、学龄前子女纳入参保范围,完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参保规定,让更多来潮就业家庭享受到同等医保政策,大人安心就业,小孩开心读书。

疏通校园参保渠道,落实学生集中参保缴费

针对以往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缺少统一办理渠道的问题,本次新规新增学生参保相关条款。明确全市高校、中职、技校、中小学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于每年秋季入学时,可采取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方式,按照上一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代收保费。通过学校集中参保模式,简化学生家庭办事流程,减少漏保、断保现象,打通青少年参保“最后一环”,筑牢青少年医疗保障防线。

延长新生儿追溯报销时限,完善婴幼儿保障政策

新规优化新生儿医保待遇政策,新生儿出生后180天均可参保,参保后可追溯报销医疗费用,拉长家庭为新生儿参保缴费的窗口期,给家庭留出充足准备时间,缓解新手父母的手忙脚乱。针对不幸死亡的新生儿增设特殊参保通道,可凭死亡医学证明,依托父母户籍地办理参保报销。充分体现政策人文关怀。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重大疾病相关项目,按按政策纳入医保报销。

职工参保人全域保障,城乡居民就近就医保障

按照国家最新分级诊疗建设要求,新规优化调整普通门诊报销保障。实行差异化报销,引导群众优先基层首诊,合理分流就医人群。特别新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保障途径,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对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予以政策倾斜,完成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当年即可全额享受全年支付限额,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升级门诊待遇保障,关爱罕见病群体就医

重点关注罕见病患者保障,开放居民医保参保人因治疗罕见病或使用单独支付药品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权限,兼顾分级诊疗与特殊病种就医刚需。使用罕见病或单独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时,不设起付线,不单独设立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待遇标准更加优待,极大减轻重症患者就医负担。

拓展个人账户用途,盘活医保资金惠民效能

新规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参保人员及其已参保近亲属,新增四项使用用途:可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可支付本人退休时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补缴费用、可支付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可购买本市惠民保产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使用场景持续拓宽,让医保基金更好服务家庭健康保障需求。(陈伟赞  潮州市医保局供稿供图)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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