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官方网站
位置 :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8-06 13:32:46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在辖区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2处,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抓拍交通违法类别

(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抓拍点位5处:

1.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天恒山隧道(天恒山至五星方向入隧道口)

2.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天恒山隧道(天恒山至长江路方向入隧道口)

3.京哈高速公路(G1)1206公里600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4.京哈高速公路(G1)1198公里950米(哈尔滨至长春方向)

5.京哈高速公路(G1)1192公里920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二)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抓拍点位7处:

1.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7公里(朝阳至瓦盆窑方向)

2.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80公里(成高子至长江路方向)

3.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G1001)80公里500米(成高子至朝阳方向)

4.京哈高速公路(G1)1170公里925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5.京哈高速公路(G1)1175公里950米(哈尔滨至长春方向)

6.京哈高速公路(G1)1187公里850米(长春至哈尔滨方向)

7.京哈高速公路(G1)1192公里920米(哈尔滨至长春方向)

二、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启用日期为2026年8月15日0时。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文/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责任编辑:蔡劲蓉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