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方便农村群众参与诉讼,近日,延吉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前往小营镇小营村村民委员会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涉及农村土地租赁,土地是农民群众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该类纠纷与村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年龄较大,往返法庭应诉多有不便,为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村委会,在村党群活动室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庭审现场布置简洁庄重,国徽高悬,审判程序严格规范。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材料、争议焦点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辩论的诉讼权利,认真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矛盾症结。
庭审结束后,审判团队结合案情向在场人员讲解农村土地租赁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现场开展普法宣传,让旁听村民近距离感受司法,直观学习土地流转、合同订立方面的法律知识。
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是河北人民法庭落实巡回审判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河北人民法庭将持续用好巡回审判这一载体,针对涉农纠纷深入村屯就地办案,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将司法审判与矛盾源头化解、法治宣传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乡村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赵惠京)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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