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货款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市场主体矛盾,在保障商户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以柔性司法力量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案原告是一家鲜牛羊肉经营个体工商户,长期为被告某酒店供应肉食货品。“我们做的都是小本生意,能和酒店长期合作很不容易,但最怕的就是长期拖欠货款、最后钱货两空。”说起此次纠纷,原告满心无奈。
据了解,原、被告双方合作多年,前期履约情况良好。即便偶尔出现货款延迟结算的情况,被告也能及时补齐,双方一直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后期受经营因素影响,被告酒店拖欠货款的情况愈发频繁,累计拖欠货款达六七万元。原告多次上门催要,酒店负责人始终未出面妥善解决。对于资金周转本就紧张的个体小店而言,长期的货款拖欠让经营难以为继,原告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梳理案件细节,考虑到双方有着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础,并非无可调和的矛盾,具备极大的调解空间。为最大限度减少双方诉累、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情理兼顾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协商、背对背单独沟通。
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拖欠货款的事实予以认可,且明确表示愿意还款,但因现阶段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结清全部欠款。而原告作为小微商户,日常经营亟需流动资金支撑,坚决不同意分期还款方案,双方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居中协调,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兼顾双方经营实际,同时鼓励双方化解矛盾、维系长期合作关系。经过多轮细致斡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原告体谅被告经营困境,同意被告分期付款,同时约定了较短的还款周期,保障自身经营资金快速回笼;被告郑重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约定时限足额付清全部货款。
一案化解,双赢共赢。该案的妥善处置,既依法维护了小微商户的合法财产权益,又充分兼顾企业经营实际,帮助企业纾困减负,避免一纸判决激化矛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供稿: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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