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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加强“一湖两海”依法治理  共商生态环境保护良策

发布时间:2026-08-20 08:36:38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于2026年8月15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举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区“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一湖两海”依法治理保护研讨交流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伦贝尔中院、乌兰察布中院、巴彦淖尔中院及满洲里市、新左旗、新右旗、扎赉诺尔区法院有关领导和环境资源审判业务骨干参加。

会上,呼伦贝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致欢迎辞。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玉山就做好“一湖两海”依法治理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家中院以及四家基层法院参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围绕湖泊湿地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生态修复机制运用、府院联动实践、跨区域司法协作等作交流发言,分享司法保护实践做法与工作体会。参会代表还围绕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生态司法保护令适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普法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开展热烈研讨,互学办案经验、碰撞工作思路。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研讨交流为契机,对标更高标准抓实“一湖两海”司法保护各项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依法治理。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以法典为遵循切实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司法职责。二要深耕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把生态修复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常态化用好生态司法保护令等举措,推动生态保护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延伸,落实“一案一修复”。三要加强协作治理。落实保护倡议要求,凝聚跨区域多元共治合力。健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共享典型案例、办案经验,协同破解流域司法保护难题。四要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实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以高质量司法护航“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促进文化旅游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会上通过了《一湖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倡议书》,会后还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

(供稿:杨会文 姜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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