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董店法庭成功调处一起跨省劳务合同欠薪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法理情相融的办案理念,依托乡情纽带耐心调解、积极疏导,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全额支付75000元拖欠劳务报酬,切实为外省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高效化解劳资矛盾,守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2025年1月,夏某雇佣外省务工人员阿某在其厂区从事鸭肠加工工作,双方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务工期间,阿某恪守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全部约定劳务工作,全力配合完成生产任务。但在劳务工作全部结束后,夏某仅向阿某支付劳务工资13万元,剩余工资长期拖欠未结清。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阿某多次主动与夏某沟通,协商剩余工资结算事宜。然而夏某始终以资金周转紧张、产品销售款项未回笼等理由拖延搪塞,不予支付剩余劳动报酬。多次维权无果后,万般无奈的阿某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拖欠工资。
案件受理后,董店法庭法官赵长永迅速梳理案情、核实证据。考虑到原告阿某系跨省务工人员,身处异地、急于返乡,诉讼和强制执行流程耗时较长,极易增加当事人维权成本。同时,原被告二人系同乡关系,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为最大限度保障务工人员权益、快速化解矛盾,赵长永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依托乡情、法理双向疏导,力争促成双方和解、当场履约。
8月20日,赵长永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到庭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阿某陈述,自己全程认真履职、踏实务工,被拖欠的工资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关乎日常生计,希望对方能够信守约定、结清欠款。被告夏某则辩称,因与合作企业款项结算不畅,自身资金周转压力较大,才未能及时结清劳务报酬。
赵长永结合案情、情理与法律开展全方位疏导劝解,向夏某明确释法: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合法有效,劳动者已按约定提供劳务,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同时,法官立足乡情温情劝导,阿某背井离乡跨省务工,依靠体力劳作换取收入,每一笔薪资都是辛苦血汗所得。拖欠同乡务工工资,不仅违背诚实守信的民事原则,若案件判决后仍拒不履行,还将面临失信惩戒、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得不偿失。
在法官情理兼备、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夏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与拖欠薪资的法律风险,主动表示愿意积极履约、结清欠款,他当场筹措资金,全额支付了剩余劳务工资75000元。
拿到全部拖欠工资后,阿某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对法官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连连致谢:“我从外地来河南打工,人生地不熟,讨薪的过程一直心里没底。非常感谢睢县人民法院,帮我快速追回了血汗钱,解决了我的大难题!”
“农民工薪资事关民生福祉,连着千家万户的安稳幸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聚焦务工人员急难愁盼问题,深耕民生司法保障,坚持法理情有机融合,优化涉农民工薪资案件办理流程,以高效调解、快速履约为抓手,提速劳资纠纷化解效率,切实把司法温情送到群众身边,全力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筑牢民生司法防线。”睢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宇说。(文图/李德鹏、李方弟)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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