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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法院:调解一案化解两家愁

发布时间:2026-08-24 09:32:30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一起标的额2万元的合伙纠纷,却因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陷入诉讼拉锯战。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种郁花采取“背对背”沟通+“云上调解”的方式,兼顾法理与情理,成功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孙女士与被告刘女士经朋友介绍相识,双方签订了《投资入股合伙协议》,约定孙女士向刘女士设立的皮肤管理公司出资2万元。签约当日,孙女士如约支付了投资款。然而,好景不长,孙女士因家庭突发事故,当即向刘女士提出终止入股协议,并要求全额退还2万元入资款。

刘女士认为,双方的合作早在协议签署前就已实质开展,她本人为店铺选址、装修、设备采购和客户引流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与金钱,孙女士单方要求退伙属于违约;加之合伙财产尚未清算,目前账目处于亏损状态,无法返还投资款。双方多次沟通不仅没能达成共识,反而因情绪累积互相指责,合作关系彻底破裂,孙女士最终一纸诉状将刘女士告上了法庭。

案件开庭时,双方言辞激烈、互不退让。孙女士坚持认为,自己既未参与实际经营,也未享受任何分红,理应全额拿回投资款。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的局面,为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种郁花果断暂停庭审,转变办案思路,决定以电话沟通的方式开展“背对背”调解。

种郁花法官首先拨通了孙女士的电话,并未回避对方家庭困难的现实,而是耐心释明法理:“投资入股的本质是共担风险,你虽然没有参与经营,但在法律上的合伙人身份,意味着需要对合伙债务和亏损承担相应责任;刘女士在合伙前期确实付出了大量心血,而且目前店铺实际处于亏损状态,要是坚持要求全额退款,不仅诉讼周期长,鉴定清算的成本也很高,我们理解你着急用钱的处境,但如果一味对峙,最后付出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只会更高。”这番推心置腹的讲解,让孙女士开始理性评估本次诉讼的风险。

随后,种郁花法官又与刘女士进行沟通,肯定了她为合伙事业投入真金白银的付出,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孙女士家中突发变故,并非恶意毁约。您投入的精力已经体现在店面资产当中,但如果法院判决退伙,审计清算既耗时又耗力,还会影响店里的正常经营。不如把精力省下来专注生意,适当让步其实也是及时止损。”种郁花法官客观说明了孙女士遭遇家庭变故的实际困难,引导刘女士从情理层面予以体谅。

在双方均流露出调解意向后,种郁花法官趁热打铁,为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当即组织双方进行“云上调解”,引导双方从“争对错”转向“算总账”,既核算刘女士的实际投入与店面当前估值,也考虑孙女士未参与经营、未分红的事实,更兼顾其家庭急需用钱的紧迫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女士向孙女士退还投资款1万元。

调解协议签署后,双方都松了一口气,一场纠缠数年的纠纷,在种郁花法官“线上+线下”的灵活调解中画上了圆满句号。

面对案件僵局,种郁花法官没有机械走清算、判决的流程,而是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先用“背对背”调解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再通过“云上调解”降低当事人参与纠纷解决的门槛,以利益平衡替代零和博弈,既避免了合伙财产清算产生的高昂成本,也减少了对店铺正常经营的干扰,还快速满足了孙女士的部分资金需求,真正实现了“一次调解、双方解忧”的效果。

当法官把“诉累”二字换成当事人脚下的路程、眼中的焦虑,调解便有了温度;当法律条文融入人间烟火,矛盾自然能在互谅互让中悄然消融。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长安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为民贯穿办案全程的生动注脚。(林升春)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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