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庐山市 “刘亨调解工作室” 成功化解一起因口头约定引发的劳务报酬纠纷,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一对夫妻经他人介绍,为某业主住宅提供泥工施工服务,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报酬共计 7000 元。工程完工后,介绍人并未如约给付劳务报酬,后续更是失联。因缺少用工相关书面凭证,这对夫妻通过常规维权渠道未能解决问题,情绪十分低落,甚至打算直接上门找业主讨要说法,矛盾隐患一触即发。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刘亨第一时间安抚当事人情绪,劝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告诫切勿采取过激方式,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二次损害。调解工作室随即启动联动工作机制,联系上涉事业主。业主表示,自己已经向介绍人支付 5000 元工程款,但房屋泥工部分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还需要返工处理,自身同样蒙受损失。
该案存在口头约定、证据不足、多方责任交织的难点。对此,刘亨调解工作室运用自创的 “三二一” 调解法开展调解工作:“三” 个节点,靠前介入。调解员坚持问题导向,不纠结管辖权限问题,把化解矛盾放在首位,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矛盾进一步激化;“二” 次换位,消解对立。组织劳务提供方与业主开展换位思考,一方面让务工人员充分知晓业主面临的质量损失困境,另一方面引导业主体谅劳动者付出的辛劳,促使双方放下抵触心理,对立情绪逐步平复;“一” 个关键,精准破局。调解员抓住业主仍留存部分工程尾款这一核心突破口,拟定调解方案:由业主向介绍人发送正式催告通知,限定其按期结清劳务报酬,并留存完整催告凭证;若介绍人到期不予回应,则由业主从尚未结算的尾款中先行垫付 7000 元劳务报酬给务工夫妻,务工夫妻同步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供业主后续向介绍人行使追偿权使用。
通过 “背靠背” 分头疏导、“面对面” 共同磋商,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并达成一致,该起纠纷仅用时一日便圆满处置完毕。
本次纠纷调处,是庐山市将 “三二一” 调解法与调解 “四步曲” 融合运用的生动实践。这套调解工作模式坚持全过程贯穿调解思维,做到以情疏导、以法断是非、以衡促和解,把冰冷的法律规定转化为有温度的人文关怀,推动矛盾双方由相互对立走向协商共赢,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积累了实践样本。(周丹)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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