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相对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吴经军主持,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参加。
听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范开展,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阐述了案件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陈述及侦查人员意见后,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等关键问题进行问询,充分交流思路、独立发表观点。结合全案事实与情节综合审慎研判后,双方达成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会后,人民监督员对听证工作表示赞同,认为听证程序规范、实体公正、说理充分,既体现法律刚性,又彰显司法温度,对犯罪嫌疑人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并表示,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充分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是推进听证工作落实落细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听证会起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良好效果。
(供稿:东河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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