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湖南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湖南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湘乡法院1个集体和1名个人光荣上榜。
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湘乡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
湘乡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深入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参审全链条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政治过硬、科学规范、实质参审、清正廉洁”的专业化陪审队伍。全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32名,2026年以来累计参审案件104件,整体参审率高、履职实效强、审判质效优。
打造政治过硬的“陪审铁军”。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理论学习嵌入岗前培训、业务培训中,持续夯实陪审员政治素养与法治信念,引导全体陪审员坚守司法初心、主动担当作为。
构建科学规范的“陪审体系”。先后于2024年、2025年分两批次开展陪审员选任工作,精准配齐配强陪审力量。组织新任陪审员集中开展任职宣誓,颁发任命书,强化履职荣誉感。统一配备《实用手册》,组织岗前培训,常态化开展院内庭审观摩、专题指导,全面提升陪审员履职能力。依托“一张网”健全陪审员履职评价体系,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全方位做好庭审保障、业务咨询、经费支持。
擦亮护航司法的“陪审底色”。持续优化陪审履职流程,依托钉钉平台实现陪审员随机抽选、庭审通知、线上确认一体化操作,大幅提升工作质效。组建陪审员应急参审库,破解庭审临时缺人难题。推行“人民陪审员预登记”制度,动态掌握确保均衡参审,常态化引导陪审员落实全流程履职要求。
筑牢拒腐防变的“陪审防线”。坚持严管严治、警钟长鸣,将廉洁履职承诺融入任职宣誓环节,把警示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常态化严明履职纪律、划定廉政红线,引导陪审员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履职,2023年以来集体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人民陪审员工作负面舆情。
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虞唐人民法庭庭长 王爱华

虞唐人民法庭庭长 王爱华
王爱华同志自2023年扎根基层法庭,现任虞唐法庭庭长。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探索形成“红色铸魂、调解攻坚、机制创新、下沉治理”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办案共计1300余件,调撤率从2023年的54%逐年递增至2026年的85%,年均上诉率控制在5%以内,保持无发改、无长期未结、无信访案件记录,个人荣获湘乡法院先进个人、湘潭市法院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所在法庭先后获评湘潭市级“枫桥式人民法庭”“成绩突出集体”“优秀人民法庭”。
铸忠诚:以信仰之光照亮司法之路。王爱华同志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坚持强化业务钻研,面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她逐条研读、对标对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她虚心请教、反复推敲。正是这种“不弄清不罢休”的钻劲,让她从一名普通干警成长为审判一线的业务骨干和行家里手。
显担当:以实干之笔书写公正答卷。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面对群众诉求,她用心用情。既做“法律工匠”,又做“社会医生”——不仅裁断是非,更要修复关系。面对改革创新,她勇于突破。她坚持把案子放在社会生活中去看,在裁判时兼顾法、理、情,避免“合法不合情”的判决伤了老百姓的心。面对新类型案件和不断更新的司法解释,她始终保持“归零心态”,每办一案都重新审视法律适用,杜绝“以前这么判,现在也这么判”的惯性思维,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践初心:以温情之光照亮法治温度。坚持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注重法理情理融合,着力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针对高龄、行动不便当事人,她主动上门走访调处,把调解阵地延伸至田间地头、乡村一线。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下一步,湘乡法院将以本次会议部署为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做细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不断筑牢基层司法工作根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持续提升司法效能与群众获得感,奋力推动基层司法工作提质增效,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张立 狄婕)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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