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在“恋爱”,TA却在诈骗;你以为是爱情,TA却把你当生财之道;你以为是知音,TA却把你当自动提款机。
近日,涟水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恋爱为由,专门骗取老年人养老钱的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份以来,三十余岁的被告人周某在无收入来源、无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与被害人谈男女朋友、家人生病需要治疗、与丈夫离婚需要用钱、还网贷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吴某、刘某等5名已退休老人共计人民币48.7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接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并具有诈骗老年人财物的情节,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老年人的积蓄是老年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针对老年人的欺诈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告人周某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以感情为诱饵,多次虚构事实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对被害人的财产造成严重侵害,对其身心造成沉重伤害,严重背离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诈骗犯罪,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在调查、审理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的生活安宁;在审判时追求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维护诚信、友善的公序良俗,实现了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
(涟水法院 方芳 高明存)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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