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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朗严查虫媒防控失职 依法查处一环卫企业和两诊所

发布时间:2026-08-27 15:23:47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当前正值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虫媒传染病高发季节,气温高、雨水多,蚊虫孳生风险显著增加。近日,东莞大朗城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卫生健康局等多部门同步出击,紧盯环境死角与医疗“前哨”,对虫媒防控中履职不力的环卫企业和医疗机构接连“亮剑”,以执法硬约束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8月20日,大朗城管分局开展环境卫生专项巡查,在美景中路人行天桥周边检查时发现,一处绿化带及桥底存在生活垃圾散落、容器积水等问题,垃圾未及时清扫收运,极易滋生病媒生物,不符合虫媒防控要求。执法人员当即现场取证,通知涉事环卫单位广东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到场,指出违法情形并宣讲法规,当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协助调查通知书》。该企业行为涉嫌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按标准和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垃圾。目前城管分局已立案查处,依据该办法第四十五条“不履行相关义务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下一步将依法作出处罚。

医疗机构作为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的“哨点”,同样容不得半点马虎。近日,大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同大朗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发现2家诊所仅登记了患者姓名、性别、地址、电话、治疗处理等信息,未登记近期旅居史、体温等关键信息,未依规承担本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已依法对涉事诊所立案查处。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及第一百零四条,医疗机构未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职责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执业许可证及直接责任人员执业证书。

“垃圾滞留和积水是蚊媒孳生的温床,登记缺项是疫情溯源的漏洞。”大朗镇虫媒传染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卫企业须严格执行定时定点清扫收运,消除卫生死角;诊所等医疗机构须落实预检分诊与完整信息登记,做到就诊信息真实、可追溯。接下来,大朗将持续强化日常巡查与联合执法,对虫媒防控责任缺位“零容忍”,从环境整治到医疗哨点全链条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黄楚芳  通讯员刘苏东)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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