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大家有没有人知道故意伤害他人的话,肋骨几处骨折构成轻伤二级?”1处,3处,4处,老师们的回答各不一样,“看来大家还是需要继续学习法律知识,根据法律规定,肋骨骨折2处以上构成轻伤二级。”这是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幼儿园举办的开学第一课中的一幕,由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朱智峰讲授法律知识,全园近三十名教师认真聆听了这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现场互动频频,掌声不断。
课前摸底:教师们最想听什么?
作为该园的法治副校长,此前已多次为教师们讲授过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内容。但这一次,他决定换一种方式——不再是“我讲什么你听什么”,而是“你想听什么我就讲什么,给老师们讲法治课,内容一定要能用得上。”课前准备阶段,检察官提前了解了教师们的法律需求,老师们最想听两方面的法律知识,一方面是在校“带娃”期间可能触犯的刑法罪名,另一方面则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针对上述法律需求,检察官认真备课、查找典型案例,确保此次授课内容贴近生活、靠近实际。
刑事法律风险:真实案例划出“警戒线”
“如果老师们沿用传统教育方式,利用体罚等方式教育学生,可能涉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老师们的答案各不一致,检察官给出了最终答案:“如果老师因为体罚等行为导致孩子受到伤害,可能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紧接着,朱智峰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逐一剖析幼儿园教师们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罪名,针对猥亵儿童罪的认定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每一个罪名背后都有着鲜活的案例,老师们不时低头、认真记录。
婚姻家庭编:从“亲属”开始的民法之旅
刑事部分结束后,检察官话锋一转:“接下来咱们共同学习一下大家课前最感兴趣的话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检察官先问了一个问题,哪些人属于 “亲属”?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瞬间点燃了现场,老师们各抒己见,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检察官给老师们的答案给予了肯定,并逐步开始系统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从结婚的法定年龄到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从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到个人财产以及债务偿还等,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法律问题在课堂互动中逐渐清晰。
课程最后,检察官给全体教师送上了祝福,希望她们家庭美满,婚姻幸福,以最美的心情、最好的姿态用心培育祖国的花朵。也希望各位老师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和每一位孩子。
(供稿:朱智峰 李文彤)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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